“这就是穷人的悲哀!”辽宁沈阳,老太太摔倒后,嘴角的鲜血淌了一地,路人不敢上前搀扶,好心帮忙拨打了120。不料,老太太刚被抬上担架,家属却执意要求把老太太抬下来。家属表示:家里一分钱没有,看什么看,赶紧下来!
(案例来源:速看视讯)
晚饭后,王先生一如既往的出门散步,饭后走动走动,有助于消化,这已经成为了他的习惯。
王先生还是顺着大路,沿着街道一路慢慢悠悠走着,嘴里还高兴的哼着小曲。
走了没一会,王先生突然看到前面围了一群人,好像有什么重大新闻一样。他不由得加快了脚步,赶紧快走两步,也想过去凑个热闹看看。
走到人群旁边,王先生使劲往里挤,好奇心的驱使,他一定要看看人群中究竟有什么大新闻。
挤进去一看,马路中间躺着一个老太太。老太太的拐杖压在身体下面,脸贴在地面上,看样子是摔倒的。
“你看,老太太都吐血了,看样子摔得不轻。”
“就是的,摔成这样可不敢随便扶,万一带来二次损害就更危险了。 ”
围观的人群都在议论纷纷,看着老太太的样子,却没有一个人愿意帮忙。
王先生仔细瞅了瞅,发现老太太头部确实有一摊血,再耽搁下去,只怕后果更严重。
想帮忙却又不敢上前,热心的王先生只能拿出手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告知了具体位置和情况。
不一会儿,救护车的警笛驱散了围观的人群,来到老太太摔倒的地方。
警车也随后赶到,维持着现场的秩序,帮助医护人员救助老太太。
医护人员大概检查了一下,发现老太太还有意识,但确实摔的有点严重,于是小心翼翼的把老太太抬上担架,然后送到救护车上。
刚把老太太送上救护车,医护人员正要询问有没有老人家属,这时,两个人气喘吁吁的跑过来,表示他们是老太太的家属。
本以为家属会一起上车,赶紧跟着去医院,万万没想到,家属的一句话,直接让人破防。
“咱们家一分钱没有,看什么看,你赶紧下来,躺车上干什么?”老伴直接说出一句这样实在的话。
医护人员知道老太太的情况不太乐观,劝说着让老伴陪同老太太一起去医院,好好给老太太检查一下,但是,不管医护人员怎么劝说,老太太的家属都执意要求把老太太放下来。
医护人员实在拗不过,最后只能遵从老太太家属的意愿,把刚上车的老太太又抬了下来。
王先生看到这一幕,不觉有些心酸,老太太都摔成了这样,却没钱带老太太去医院,也不敢坐救护车。
救护车不是慈善机构,也不是单纯的救死扶伤,这一切都是建立在收益之上,所以,乘坐救护车是要钱的,而且还不便宜。
老太太的家属执意不让乘坐救护车,看得出来,老太太家属肯定吃过亏,所以,宁愿让老太太下来也不愿乘坐救护车。
对此,有人觉得老太太家属做的太过分,这让老太太的心里受多大刺激?
老太太家属做的对不对,我们无法评判,只能说未经他人苦,莫劝他人善,老太太的家属肯定也有不得已的苦衷。
对于此事,从法律角度应该如何看待呢?
1、少时夫妻老来伴,年纪大了最害怕摔倒,老太太摔成这样,老伴更应该多关心照顾。
老太太的老伴有法律上的互相扶养义务,对于老太太摔伤,不管是道德上,还是法律上,老伴都应该尽力救助的。
《民法典》第1059条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养的义务。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需要扶养的一方,有要求对方付给扶养费的权利。
老太太摔倒在地,还流了不少的血,老伴对老太太有扶养的义务,更应该好好救助。
换位思考一下,如果老伴摔伤了,老太太不救治,老伴心里会作何感想呢?
让老太太从救护车上下来,伤害的老太太的心,身体难受,心里恐怕更难受。
2、老伴没钱给老太太治疗,还可以向儿女们主张。
赡养老人本就是每个子女的法定义务,孝道更是我们良好的传统美德,看到母亲摔成这样,哪个子女还会怜惜钱财呢?
《民法典》第1067条规定: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老人要是看病真的没钱,从法律角度而言,也是可以向子女主张的,要求,子女支付医药费,赡养费,这是合情合理的。
3、老太太受伤却看不了病,可见老太太过的并不如意。
《民法典》第1043条规定:家庭应当树立优良家风,弘扬家庭美德,重视家庭文明建设。
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互相关爱;家庭成员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
老伴没钱,儿女也没有吱声的,老太太的遭遇令人心疼。
没有家人的尊重和关爱,老太太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恐怕也感受不到家的和睦和温暖。
有人说,要是转换一下,老太太的儿女摔了,她一定会竭尽全力救孩子,绝不会让孩子从车上下来。下车的这一刻,老太太一定是心酸的。
(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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