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刑事案例:向医院销售骨科医用材料,为了能尽早结算货款,三次向院长行贿】  

梁伯伯 2024-08-24 23:01:40

【医疗刑事案例:向医院销售骨科医用材料,为了能尽早结算货款,三次向院长行贿】   【基本案情】2013年,HB经贸有限公司股东苍某某(另案处理)向x市人民医院销售骨科医用材料,苍某某为了能尽早结算货款,于2013年2月、4月、5月三次向时任x市人民医院院长的被告人高某某行贿;   高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在付款时给HB经贸有限公司提供便利,并收受苍某某给予的贿赂款共计40000元人民币。高某某于2017年6月12日向检察机关自首。   【证据】x省x区人民检察院收据;HB经贸有限公司营业执照;x市人民医院明细账及付款凭证;证人苍某某证言;被告人高某某户籍证明;x市委组织部文件;高某某的供述与辩解等证据。   【庭审意见】本院认为,被告人高某某利用担任x市人民医院院长便利,多次收受医疗器械销售人员苍某某给予的骨科医疗器械回扣款人民币40000元,构成受贿罪。   检察机关指控本案定性及援引法律条款正确,予以支持。被告人在被追诉前主动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庭审中自愿认罪,系自首,可以减轻处罚。   【法院判决】二〇一七年十一月十五日法院判决,被告人高某某犯受贿罪,免予刑事处罚;扣押在案受贿款人民币四万元,由检察机关上缴国库。   【司法裁判案例】#医疗反腐#

0 阅读:20
梁伯伯

梁伯伯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