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足球反腐行动,已完成的十大“战果” 1. 陈戌源(原足协主席)——被判无期徒刑
2. 陈永亮(原足协副秘书长)——获刑14年有期徒刑
3. 于洪臣(原足协副主席)——获刑13年有期徒刑
4. 马成全(原中超董事长)——获刑11年3个月有期徒刑
5. 李毓敏(原足协副主席)——获刑11年有期徒刑
6. 付翔(原武汉足管中心主任)——获刑11年有期徒刑
7. 董铮(原中超总经理)——获刑8年有期徒刑
8. 黄松(原中超竞赛部部长)——获刑6年有期徒刑
9. 辜建明(原足协执委成员)——获刑6年有期徒刑
10. 刘磊(原武汉足管竞赛部部长)——获刑2年6个月有期徒刑
这些判决展示了中国足球反腐的决心,旨在净化足球环境,重建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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