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篇扎心的文章有人提到古代告状。其实古代告御状真的难吗?有时候简单的超出你的想象。 公元993年,宋太宗淳化四年十月,有人敲响了登闻鼓,宋太宗以为有什么重大冤情发生,非常重视,按照惯例亲自接见了敲登闻鼓的人。结果这个人告诉宋太宗说,他家仆人弄丢了一头母猪,希望皇帝帮他找到。宋太宗哭笑不得,当然没有时间去帮他找猪,不过也没有推脱发回原地叫相关部门去找,他赐给了这个人一千钱,叫他再去买一头。 这就是那个时候的告御状。从三代时候其实就有了登闻鼓,而且明朝愿得以前都一直具有实际意义,并非摆设,也有专门的人管理,如果有人阻挠百姓敲鼓或者不受理案件都会被治罪,不存在还在打一顿的说法。直到明代开始沦为摆设,而到了清朝才有敲鼓前要仗责三十。 不过这也不能说明清代就更加黑暗,毕竟像轰动的雍正朝杀妻案,清末小白菜本身其实并不复杂只是背后牵涉到权力斗争导致冤案,而这种权力斗争历代以来都存在,比如武则天时期鼓励告密导致大量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