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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路虎女,来头很神秘!关于“路虎女”逆行打人、嚣张跋扈这件事情网上议论很多,我

青岛路虎女,来头很神秘!

关于“路虎女”逆行打人、嚣张跋扈这件事情网上议论很多,我也想知道这个奇女子是谁,她怎么有这么大的胆气?正常行驶的男子被打出血还不敢还手,是谁剥夺了他的权利?大家想想,如果换作是你,面对这样的辱骂和殴打,你会做得更好吗?

假如你怒而还手,一旦被判定为互殴,这事儿就会很麻烦。一个很简单的事情,现在怎么就搞不清楚了呢?一方面是依法治国,一方面是生存智慧,一方面是人情世故,还有到现在为止都弄不清楚这女的究竟是谁,我再次请问阁下,如果是你,你敢对这位路虎女司机还手吗?#被逆行女司机打伤男子若还手如何定性##路虎女司机打退伍军人官方发声#

先回顾一下发生在山东青岛崂山区路虎女的事件。一名驾驶白色路虎越野车的女司机一路按着喇叭倒行逆施,然后不出意外成功追尾了前方大巴。本来逆行追尾就已经是理亏了,可这个奇女子不知是哪里来的大人物,她才不管什么理不理法不法,然后迁怒到没让他插车的前方男子。路人视频显示,“路虎女”怒气冲冲地下车,拉开前方车门,对着男司机就是一顿疯狂输出。一连辱骂一边左右开弓抽耳光,直打的小伙口鼻出血,然后扬长而去。逆行插车还寻衅滋事,如此嚣张跋扈肆无忌惮的行为,引发了网友的愤怒。随后青岛警方通报,打人女子王某被行政拘留10日,罚款1000元。可“路虎女”至今未道歉,未赔偿。

“路虎女”到底是谁?现在她的真面目愣是没被找出来。有网友先后猜测女司机系崂山区城管局一副主任、青山社区干部、青山社区某饭店老板。8月30日,崂山区公安机关、崂山区城管局表示,通报中的女司机并非区城管局副主任。崂山区王哥庄街道办工作人员称,女司机王某不是青山社区干部,“这是个谣言。”

万能的网友能够把任何一个人的七大姑八大姨全都扒得清清楚楚,怎么就搞不清楚这个路虎女司机到底是谁呢?是没搞清楚还是不让搞清楚?我不太相信青岛的这个开路虎的女司机有什么极其特殊的、令人生畏的背景,但现在确实是大家想知道她是谁却弄不清她是谁,你说这事怪不怪?

我在街坊邻居和老朋友当中经常被人家拉去说让我给他们讲讲道理,我是特别善于给人讲道理的。但是这事儿我不敢讲,因为在这件事情里如果你还手,判你个互殴,你该怎么办?对方当着孩子的面大打出手,嘴里还骂骂咧咧,你依然不敢还手,一个男人的血性就这么被人为的规则压制了,这种规则的合理性、合法性、道德性、正义性在什么地方我还真讲不清楚。

讲不清楚还是不敢讲?咱们现在依法治国到了一个具体的情境当中,就叫依法条治国,不过这个法条相当抽象,搞不好你就进去了。但那个具体的情境也太典型了吧?“路虎女”拉开你的车门,当着你的面打上门来,这种情况你都能忍?

据说这位血性男子还是一名退伍军人,但是这种打不还手、骂不还口的榜样真的要在这件事里树立起来吗?网友感到触动的就是“不敢还手”这四个字,不敢还手的这个年轻人心理活动到底是什么呀?为什么不敢还手呀?张艺谋导演拍的电影《第二十条》讲的就是这么一个故事。因为你还手可能就会面临理亏,大量的案例都是这样的。

明明你挨的打根本就没有道理,但是你一还手就成互殴,这到底怎么回事啊?我的一个律师朋友叫陈旭,是京城里边的大律师,他说这事儿在伤情对等的情况下,先动手的一般是要多拘几天,如果不巧先动手的伤情更重,那自认为是自卫一方的可能还要多拘几天,实践当中有这样的例子。而且这事儿不光是拘了就完了,还要面临巨额赔偿,所以正当防卫在实操当中基本脱离。

我们居委会中心理论组有一个精通法律的老同志,他说现在是这样,在防卫实践当中,正当防卫基本上脱离了司法解释。最高法院司法解释讲得很清楚,头头是道,但是实践当中的操作却不尽如人意。

现在回到这个案例上,假定那个小伙子在“路虎女”拉开车门之后真还手了,一巴掌下去,那谁敢说这个案子不会被定性为互殴?在此我想发问,法律法条的确立到底是为了什么呀?难道不是为了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吗?张艺谋电影里面的台词“正不能向不正让步,法不能向不法让步。”这难道不正是老百姓朴素的正义观吗?

老百姓心里面有杆秤,这杆秤大家都向着那个忍气吞声的小伙子,但是小伙子为什么就不能出手呢?正当防卫的核心要义到底是什么?当邪恶要加害于你的时候你不能反抗,这和公民应该享有的基本权利矛不矛盾?这和一个利益受到损害却不敢还手的血性男儿的本能矛盾不矛盾?

我请陈旭律师解释了一下,是不是只要还手就是互殴,这种人造的逻辑和这么压制血性的方式到底是什么情况?我对陈旭的法律素质一点都不怀疑,但是关于这件事他解释的不够清楚,因为他总是站在一个法条的立场上试图把这件事弥合起来,但是现在法条在,《民法典》也在,不过老百姓都认为这件事情憋屈,社会正义难以伸张。

回头再说这个“路虎女”是谁呀?她怎么就这么横呢?底气从哪儿来的?是有人撑腰还是精神上有点儿极端和异常?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刚刚得到的最新消息,崂山区青山社区一名干部向媒体证实,女司机王某某不是公职人员,是青山社区的村民,多年前嫁到市里,曾经营过服装店。崂山区公安机关一知情人士向透露,女司机王某是青山社区村民,详细情况可向崂山区返岭派出所咨询。返岭派出所值班人员称,根据要求他们不便透露更多情况,不过如果有重名者被误会,可向派出所求助,“我们帮其正名。”

最后我想说,正当防卫认定起来这么难,我们有没有什么办法来较为彻底地解决这个问题?不能一直只是法条规定了,而实践当中操作起来却非常困难。这事该怎么办?

(本文根据司马南老师视频节目整理,内容有删改)

参考文章|观察者网

责任编辑|胡言 笔夫

部分图片|网络

评论列表

晨曦
晨曦 2
2024-09-02 12:26
小时候兄弟多,经常兄弟打架!后来老人为了好管理出了个损招,以后兄弟谁动手先都不能反击,反击了一起晚上没饭吃。如果不反击动手的多干农活,现在想想老人真毒,不是一般的毒!只要互殴有理的一方吃大亏!
轻轻地光来了
轻轻地光来了 2
2024-09-02 09:04
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是对的,而那攻击者应依法处罚,要公示处理!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2
2024-09-01 23:28
有此三万娘子军,打遍天下无敌手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道释儒法兵墨纵横 1
2024-09-01 23:16
有道理被殴打,打不过对方不还手还算审时度势,打得过对方不还手,或是因为德,或是为了法,或是为了发笔小财,都是窝囊人,不算好汉,有羞辱的事和屎盆子适合承受,受人之打,是谓良民,打不还手,善人之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