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官方媒体值得我们点赞:它强调了未满12岁的孩子是不允许骑自行车上路的,如果发生事故,责任应该由监护人承担。
其实,大多数成年人都能理解这个问题。法律明确规定,不满12岁的儿童不能私自骑自行车上路。如果监护人带着未满12岁的孩子骑车上路,他们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事情,在“骑行儿童被碾压”或“学生骑行致死”的事件中,司机却被当作刑事案件处理?
显然,无论是孩子、他们的父母,还是组织骑行的人,都有责任。但最终,所有的责任都压在了司机身上。
更重要的是,关于那些撞到孩子的骑行者,竟然没有任何消息,这不奇怪吗? 在这起事故中,撞到孩子的人也应该有很大的责任,但为什么没有人去调查这个人呢?难道这个骑行者有什么特殊的背景?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