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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得全在过去处理京华城容积奖励案时,曾明确标注应依据“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

李得全在过去处理京华城容积奖励案时,曾明确标注应依据“台北市土地使用分区管制自治条例”等既有规定,设定容积上限,而非毫无限制。他担忧如果京华城案强行通过,可能会涉及违法。在柯文哲市政府时期,有传言称柯文哲倾向于将他认为可行的案子交给副市长彭振声处理,而不愿推进的则交给李得全。 在被廉政机构约谈前,李得全在个人脸书上发文,指出建物容积奖励是可以的,但关键在于必须满足合法性、正当性、公益性、公平性、合理性和整体性等条件。他强调,希望借京华城案全面检讨并改进台湾的都市计划和容积奖励制度。 李得全呼吁相关专业的学会、公会(如都市计划、都市设计、建筑、景观、法律、估价、会计等)召集会员、民间团体、社会贤达与媒体,共同提出改革建议,并督促政府切实推进制度改革。 在被检调机构约谈后,李得全表示他已在约谈时向检察官详细说明了相关情况。他再次提到,都市更新和容积奖励等制度都应该回到正轨上。 李得全还指出,在大家讨论京华城20%容积奖励的同时,也应该回顾中央政府制定的老旧危房都市更新条例,社会需要自我反省的能力。他强调,京华城案提供了一个启示和机会,让我们思考容积奖励制度的混乱是否源于差别待遇或分配不公,并指出现在正是推动改革的最佳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