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8年4月29日,北大才女林昭,由20年有期徒刑加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这天,林昭被秘密枪决,年仅36岁,林昭去世后,工作人员找到他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经被枪决,由于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亲历者悲泣:“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这是又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发明,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曾经为他感到极度羞耻。”1980年,上海市人民高级法院经过复查宣布林昭无罪,并表示“这是一次冤杀无辜”。可惜,此时的林家早已家破人亡!
1968年4月29日,北大才女林昭,由20年有期徒刑加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这天,林昭被秘密枪决,年仅36岁,林昭去世后,工作人员找到他年迈的母亲,宣告林昭已经被枪决,由于耗费了一发子弹,她的家属必须交纳五分钱的子弹费,亲历者悲泣:“人们竟要为自己的死刑付费,这是又一个史无前例的创造发明,我们每一个活着的人,都曾经为他感到极度羞耻。”1980年,上海市人民高级法院经过复查宣布林昭无罪,并表示“这是一次冤杀无辜”。可惜,此时的林家早已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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