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别说,湾湾的法律这一条还是挺有人性化的。 终于知道大s为什么一直追着汪小菲要赡养费了。 原来湾湾的法律规定,夫妻离婚,丈夫要承担起抚养孩子、赡养前妻的责任。 所以这就是大s追着汪小菲死要赡养费的原因。 加上汪憨憨离婚被迫签了个不平等协议,那湾湾法院不管你三七二十一,完全是按照那边的法律来办事。 不过从25年的2月20号起,这一历史性的举措被改变,那就是女方再婚后,男方不用再付赡养费。 难怪台湾男士都举牌感谢汪小菲,这其中原因,懂的都懂。 说真的,同为女人,真心看不惯大s的做法,要的太凶,吃相太难看。 你不嫁人,前夫愿意养你没问题,都再婚了还拼着命找前夫要赡养费,这确实不合理。 既然这样,那你嫁人干嘛呢?既要又要,鱼和熊掌都想兼得,哪有这样的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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