忒不厚道!湖南有一名女子去外地过春节,将智力减退、不能独立生活的丈夫交给外甥女照顾,2年半后,女子才把丈夫接回自己家中照料。女子发现自己不在家的这段时间,外甥女从丈夫卡内拿走了29万元,要求对方返还,可外甥女却说:这些钱用来支付保姆工资、给老人看病和日常开销了,自己不用还。女子一纸诉状,将外甥女告上了法庭,法院这样判了。
王素云到刘艳家大闹了一场,话里话外都是指责刘艳昧良心,竟然连亲舅舅的钱都算计。 刘艳顿时懵了,百口莫辩,自己帮人还帮出错来了。 她还记得2019年12月的一天,舅妈王素云打来电话,说让她过去吃饭。 刘艳买了一些舅舅舅妈爱吃的糕点,又提了一些水果,大包小包的过去了。 在饭桌上,舅妈一个劲的给她夹菜,还跟她分享了一个好消息:“我家里人给我订了张机票,让我去海南过春节。”
刘艳为她感到开心,还劝舅妈一定要出去玩玩,海南的冬天可比湖南要暖和多了。 可王素云却话锋一转,说:“你舅舅的情况,你也知道,他现在就跟一个小孩子差不多,经常在家里翻箱倒柜,又爱去外面乱走,不能独立生活的。如果清醒的时候还好,不清醒的时候,身边离不开人,如果我出去,就没人照顾他了。” 刘艳这才知道舅妈的意思,原来舅妈是想让自己帮忙照顾舅舅一段时间。
娘亲舅大,刘艳丝毫没有推脱,说自己愿意照顾舅舅,让舅妈尽管放心,过完春节回来就是。 之后,王素云收拾行李,无牵无挂的去了海南。 刘艳承担起了照顾舅舅的重任。 可过完春节,王素云却因为疫情,没能按时回来,刘艳只能继续照顾舅舅。 但是毕竟自己还要上班,照顾一个患病老人还是有些吃力的,刘艳跟舅妈商量了一下,给舅舅请个保姆。 而老蔡也把自己的工资卡交给了刘艳,用来支付保姆工资、看病就医、生活开支等。
时光匆匆,白驹过隙,时间过得很快,转眼2年多过去,王素云总是找各种理由推脱,一直没能回来。 这段时间,虽然有保姆照顾老蔡的起居生活,但是日常购买家庭所需、送舅舅看病求医,都是刘艳在忙。 2022年,好不容易等到王素云从海南回来了,但是她一直都没来刘艳家接人,而是过起了一个人自由自在的生活。 2022年5月26日,刘艳叫来王素云,把舅舅送到医院诊治,老蔡被正式确诊为阿尔茨海默病(老年性痴呆)。 当天下午,王素云把老蔡接回自己家中照顾,而刘艳也把舅舅的东西收拾好后,送了过去,并把老人的工资卡还了回去。 几天后,王素云怒气冲冲的找到她,质问她:为何从老蔡的工资卡里取走了29万。
刘艳解释这29万用来支付保姆工资,购买生活所需和给舅舅看病求医了,可王素云却要求她一分不少的把29万返还回去。 刘艳傻眼了:这些钱都已经花在舅舅身上了,自己怎么还。 双方发生争执,这才有了开文的一幕。 王素云多次找到刘艳,希望刘艳返还不当得利,刘艳之后拿了15000元给王素云。 王素云不服,一纸诉状,将刘艳告上了法庭。
1、王素云主张刘艳取走的29万,属于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 王素云认为刘艳趁自己不在家,在老蔡老年痴呆,没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情况下,拿走老蔡的工资卡,擅自取走29万,构成不当得利,应当返还。
2、刘艳却说工资卡是舅舅给自己的。 刘艳认为:舅妈当初说走就走,之后又在海南迟迟不肯回来,把照顾老人的重担交给了自己。自己请保姆,也是征求了舅妈舅舅同意的。 舅舅在清醒的情况下,把工资卡交给自己,用来支付保姆工资,购买生活所需和看病求医,自己并未乱花。 《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刘艳提交了给保姆发放工资的转账凭证、消费清单、医疗发票等证据。但是她说,有些零碎的生活开销自己并未记账,也没有相关发票或者收据。
3、法院审理后做出判决。 法院查明:2020年1月至2022年5月,刘艳从老蔡处共取得28万余元,扣减掉保姆工资、生活费、医疗费等费用,和当初刘艳退还的15000元,法院确认刘艳还应当返还的款项为10万余元。 《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九条规定: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需要扶养的一方,在另一方不履行扶养义务时,有要求其给付扶养费的权利。 在本案件中,王素云对患病的老蔡有相互抚养的义务。 她去海南之初,老蔡已经出现老年痴呆的先兆,其作为配偶,应该承担其照顾老蔡的义务。
但是其独自把老蔡留在家中,交给刘艳照顾,刘艳作为外甥女,对老蔡本没有法定的赡养义务。但是在长达2年多的时间里,她照料患病的老蔡,花费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这种善意和孝敬,值得肯定。 最终,法院酌情判定:刘艳返还8万元给王素云夫妻。 对此,你怎么看?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