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视剧黄雀热播,里面有个情节我没明白。就是荔城火车站派出所所长花姐,收养的女儿。 这个女儿是花姐年轻时候抓获的小偷夫妻的孩子,两夫妻因为盗窃双双入狱,问题是谁把孩子连夜送到花姐家门口的?按道理如果夫妻俩都不能照顾孩子,应该是双方的老人或者亲戚收养。但显然是夫妻俩一方的亲戚不愿意收养,给送到花姐家的。 这种情况下,应该是夫妻户口所在地的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代为抚养照顾,怎么也轮不到花姐一个没有血缘关系的警察来照顾,而且一起生活了近十年?那孩子的父母应该早就放出来了吧,结果一直到孩子上技校了,孩子父母也不露面。非常不合理。而且非亲非故,花姐收养孩子,户口是怎么上的,在荔城这样的大城市,没有户口可是寸步难行。难道是花姐走了后门。 有没有明白的朋友,来给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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