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百色,一孕妇与家人开车外出期间,被交警给拦了下来,并以人数超限为由罚了款。孕妇不服,她拿着罚单拍摄视频并称,交警是以自己肚子里有孩子为由,认定为人数超限,故进行了罚款。此视频一出,网友们纷纷指责交警乱罚,可谁知没过多久,女子就被警方处罚了。 2025年初,一段来自广西百色的短视频在社交平台上引发热议。视频中,一位孕妇手持交警开具的罚单,声泪俱下地控诉当地交警"荒唐执法"。她在视频中表示,交警竟然将她腹中胎儿也计入了车辆超载人数,这一说法立即引起了网友们的强烈关注。 短短几个小时内,这段视频就在各大社交平台广为传播。众多网友纷纷对涉事交警的执法行为提出质疑,有人痛斥"这哪里是执法,分明是在刁难百姓",也有人认为"这种执法方式太过机械,完全不近人情"。一时间,"交警把孕妇胎儿算超载"的话题登上了热搜,引发了广泛讨论。 在舆论持续发酵的同时,事情的始末逐渐浮出水面。原来这位孕妇韦某在发布视频之前,曾与家人乘坐一辆红色小轿车外出。当时,她的丈夫曾提醒过车上人数可能超载,建议分两趟走,但韦某认为带着小孩子,让小孩坐在大人腿上应该不会有问题。 然而,当天在路上遇到交警例行检查时,执勤人员发现这辆核载5人的轿车实际搭载了6个人,其中包括1名驾驶员、4名成年人和1名儿童。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这确实已经构成了超载违法行为。但韦某当时并不认可这一判定,她坚持认为小孩子可以由大人抱着,不应该被计入超载人数。 在与交警发生争执后,韦某开始用手机录制视频,记录整个过程。但最终,执勤交警仍然依法开出了罚单。这让韦某十分不满,在回家后,她精心剪辑了视频片段,刻意突出了自己孕妇的身份,并配上了"交警把孕妇设为超载人数"的文字说明。 韦某的家人对她这种处理方式并不赞同。她的婆婆担心事情闹大对家里不利,劝她删除视频,通过正常途径投诉或申诉。但此时的韦某已经被愤怒冲昏了头脑,坚持要通过网络维权,让更多人知道这件"不公平"的事。 随着视频的持续发酵,当地交警部门也承受着巨大的舆论压力。不少网民开始对整个交警队伍的执法水平提出质疑,甚至有人扬言要到交警大队门口讨说法。这场由一张罚单引发的风波,似乎已经超出了单纯的交通执法范畴,演变成了一起典型的"民警矛盾"事件。 就在舆论持续发酵之际,事情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转折。当地警方介入调查后,这起看似"荒唐"的执法事件背后的真相,即将浮出水面。而对于视频中故意歪曲事实的韦某来说,等待她的将是法律的严正追究。 随着事件持续发酵,当地交警支队迅速组织政工纪检、法制等部门展开全面核查。通过调取现场执法记录仪画面,事情的真相逐渐明晰:事发当天,执勤交警在例行检查时发现一辆红色小轿车超载。该车核定载客5人,但实际搭载了6人,其中包括1名驾驶员、4名成年人和1名儿童,明显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 几位当时在场的群众也证实了执法过程。一位正在加油站等候的司机表示,交警当时的执法态度很温和,详细解释了超载的危害性,并明确告知了处罚依据。另一位路过的市民也表示,孕妇一方当时情绪比较激动,而执勤交警则一直保持着克制和耐心。 事实上,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机动车载人不得超过核定的人数。违反规定的,将被处以警告或者20至200元罚款。如果载人超过核定人数20%至50%的,还要被记3分。执勤交警的处罚完全符合法律规定,与网传的"将胎儿计入超载人数"完全是两码事。 在查明真相后,当地警方依法传唤了韦某。经调查,韦某在制作视频时刻意剪掉了关键画面,添加了误导性的文字说明,导致网友对执法行为产生误解。这种行为已经构成了对执法人员的诽谤和侮辱。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应当处以拘留或罚款处罚。考虑到韦某的特殊情况和认错态度,最终对其处以500元罚款。 这起事件也促使当地交警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规范。他们加强了执法全程记录制度,推出了便民服务举措,并定期开展警民互动活动,努力改善警民关系。一位交警大队负责人表示,执法既要严格依法,也要注意方式方法,让群众更好地理解和支持交警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随着互联网的发展,网络监督已成为公民权利表达的重要渠道。但这把双刃剑使用不当,不仅可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还可能让自己陷入违法困境。正如这起事件所显示的,网络绝非法外之地,任何人的言行都要受到法律约束。 从法律角度来看,公民对执法行为进行拍摄记录是受法律保护的。《宪法》明确规定,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人民监督。但这种监督权利的行使也要建立在真实客观的基础上,不能歪曲事实,更不能恶意诽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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