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南市这起把维权职工送到精神病院的事儿,现在官方已经介入调查了。咱来猜猜可能会怎么处理: 首先,那个涉事的民警(临时聘用的)估计得因为过度执法、违规操作被调离岗位,而且临时聘用合同直接解除。 然后,涉事派出所的所长估计也得被停职,可能以后换个地方任职,算是给个警示。 还有,精神病院里那些参与此事的医护人员,估计也会被解聘,或者记个大过、调到别的岗位去。 至于淮河能源的相关人员,估计也逃不了被记大过的处分。 最后,应该鼓励受害的职工去申请国家赔偿,得让他们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了侵害是有地方说理的。 这事儿真让人气愤,维权咋还能被送进精神病院呢?必须得好好查查,给受害者和公众一个交代,也让大家看到咱们的社会是公平正义的,法律是保护每个人的合法权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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