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北京一女子变更国籍,在国外待了十数年,临退休前1年在国内找了一家公司上班,达到退休年龄后离职、申请恢复国籍,以公司未交社保导致自己无法领取退休金为由,将公司告上法庭,索赔84万元。一审法院判决公司赔偿女子2.7万余元损失。女子不服提起上诉,二审法院观点亮了! 非洲华裔女子林芳,在国内掀起了一场不小的波澜因为退休金的事,退休金本是工作到国家规定的年龄之后就可以领取一定的钱,让大家在不工作时有一份生活保障。 2005年,当时30岁的林芳作了一个重大决定,移民非洲,她甘愿放弃中国国籍,成为了一名马里国公民,并且在这里生活了近20年,直到2024年49岁的林芳突然意识到自己要步入晚年生活,她觉得非洲的社会保障没有中国完善,就想着回国养老。 于是她就回了国,回国后的第一件事就是找了一份工作,在那里工作了一年,50岁的林芳便向人社局递交了恢复中国国籍和退休金的申请,可是人社局告诉她,这里没有你的社保缴费记录,所以领不到退休金。 林芳立刻和前公司打去电话,原来公司从来没有给她缴纳过社保,于是他将该公司告上法庭,并且要求赔偿84万元,林芳的如意算盘打的非常响。 法庭一审判决因违反《劳动法》和《社会保险法》公司赔偿林芳2.7万元,但是这个结果林芳并不满意,于是又上诉。 二审法院认为林芳无法证明她无法领取退休金完全是因为公司未缴纳社保导致的,最终,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公司只需赔偿2.7万元。 这下林芳的退休金计划算是泡汤了,她规划的乐享晚年生活也化为泡沫。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下方评论区留言,麻烦您点击一下“关注”和“点赞”,方便您下次看到更加精彩的内容,祝您生活愉快,感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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