位置
站错了
地铁垃圾瘪三骚扰女乘客,被上海警方行拘。昨天我痛骂这个41岁的姚某,并建议要推进立法,严惩这种行为。
不过我发现,有些人,莫名其妙和这个垃圾瘪三“共情”。他们对“严惩垃圾瘪三”提出不同意见,大致意思是,这是一种病,要治,对生病的人,要理解,不要太针对……
要我说,在这件事上,确实需要“换位思考”。但是,你和垃圾瘪三换位思考,你就会觉得,这么做肯定不是色欲熏心,而是因为疾病。所以,这件事是可以原谅的。
这不客观。因为,一没病历证书,二有警方公报,三从这个姚某事后的反应,他完全有自主意识,有自控能力。
真正的客观是什么呢?是你和被害人,“换位思考”。如果你是这个被害的女子,你会遭受多大的心理创伤,你觉得行政拘留够不够,你觉得该不该重判?
或者我再加深一句。要是地铁上痛哭的这个女乘客,是你的女性家属,你还觉得,要理解这个垃圾瘪三吗?
换位思考,要换对地方。莫名其妙和垃圾瘪三共情,你要好好反思一下……
我还是那句话。这样的事情,行政拘留太轻。要推进立法,严惩重判。上海地铁回应男子疑脱裤猥亵女乘客上海地铁一男子疑脱裤猥亵女乘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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