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韩国人,在美国把饺子的外观申请了专利,更意外的是居然通过了,简单说,以后在美国,谁家饺子要是包成他注册的那个形状,可能就得吃官司。 没错,就是那种饺子的形状!以后在美国,谁家饺子如果包成那特定的样子,可能就要面临法律诉讼。 说白了这事儿简直太棒啦!给了国人一个创新的机会,毕竟咱们的饺子文化源远流长,这种事情一出现,马上就能引发一场大讨论。 谁能想到,饺子这种看似最普通的食物,竟然还能玩出专利这种高科技的玩法呢? 既然别人都能把饺子的形状注册了,那么以后那些经典的中国元素怕是都能注册专利了。 比如“泡菜”啊,“海带汤”啊,谁说它们不能在美国注册个商标呢?可能有人会觉得不可思议,但谁知道呢,反正美国的专利局可真是啥都能通过。 再者难道我们就不能把汉字给申请了?试想一下,某个街头摊位卖的“快乐”二字,竟然被某个外国人注册了,专门做成了商标,那岂不是得上法庭? 这个现象也提醒我们,全球化让很多文化元素跨越了国界,真的是“来而不往非礼也”。 就像饺子,既然他们敢动手,咱们为何不敢?注册专利、商标,搞个“中华美食”大礼包,何乐而不为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