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婆看了山西大同案,看完沉默了很久,开口说的一句话让我万万没想到
她说,这个女子的做法有点不厚道。既然两人打算结婚了,就应该是你情我愿的。
有网友表示:
在道德层面上拿完彩礼,吃完订婚饭这事基本就定完了,说明自己和家人都已经同意了。临到生孩子这一步又反悔,那也是这女人不对在先。
就算后来男的有不对的地方,也是女人毁约在先。还没想好或者认不清自己的感情,就别着急结婚,这样做害人又害己。
这个案子,男方确实有点冤,但论输赢,都是输家,没有赢家,男方一生毁了,女方也是同样毁了,那个小伙子敢娶这个姑娘。
大家怎么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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