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山西大同案的宣判后,我默默做了以下三个决定,建议未婚男性都进来看看:
1.别觉着给了彩礼,这媳妇就稳了。
2.彩礼可不是卖身契,女方要是不同意,咱可不能强求,尊重人家意愿才是正理儿。
3.婚前协议该签就得签,租个房都得看合同,结婚这么大的事儿,咋能稀里糊涂呢? 再有女方说“不”那就是“圣旨”,现在微信记录都能当证据,暧昧时那些荤段子,说不定啥时候就成了“雷”。 咱得明白好的婚姻是相互奔赴,不是一个人砸钱讨好。与其费劲儿讨好丈母娘,不如先把自己变得靠谱。谈恋爱可得带脑子,别光想着下半身那点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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