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案,
事情本可以有个更圆满的结局,
只因男方错过了一个机会:
案发后,女方父母没有想把男方告上法庭。
而是,找男方商量:双方可不可以尽快登记结婚,
只要把女方的名字提前加到房产证上,
剩下的8.8万礼金也可以不用给了。
之前双方原本约定18.8万的礼金,而且书面约定,结婚一年后再加女方名字。
可是男方一直没有回复,所以就发生了后面双方对簿公堂的事情。
如果当时双方协商好了,
男方现在既不需要背负罪名,还有了幸福的婚姻,
说不定男方母亲连孙子都抱上了。
大家觉得呢?
山西大同案,
事情本可以有个更圆满的结局,
只因男方错过了一个机会:
案发后,女方父母没有想把男方告上法庭。
而是,找男方商量:双方可不可以尽快登记结婚,
只要把女方的名字提前加到房产证上,
剩下的8.8万礼金也可以不用给了。
之前双方原本约定18.8万的礼金,而且书面约定,结婚一年后再加女方名字。
可是男方一直没有回复,所以就发生了后面双方对簿公堂的事情。
如果当时双方协商好了,
男方现在既不需要背负罪名,还有了幸福的婚姻,
说不定男方母亲连孙子都抱上了。
大家觉得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