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这案子,还有个细节:男的一开始跟女方妈妈聊得还行,至少没撕破脸,还能答应
山西大同这案子,还有个细节:男的一开始跟女方妈妈聊得还行,至少没撕破脸,还能答应加名和补足彩礼。后面就不认了,警察帮着调解也没用,就是没商量,我猜测可能是:
1.女方受到了严重的伤害,女方本人怎么都不愿意调解,就要把男的送进去。
2.男方已经把女的干完了,觉得生米煮成熟饭了,加不加名给不给彩礼无所谓了,跑不掉了。
3.男方家在满嘴跑火车,根本没有剩下的彩礼(至少现在没有)、房本上不是男方的名字或者因为有贷款啥的加不了。房子很有可能是姐姐买的甚至名字都是姐姐的,毕竟山西这地方大姑姐能对弟弟加名有这么大话语权的真的很少,除非就是姐姐的。
这三种也可能同时存在,但这案子法律就是法律,男的进去三年一点也不冤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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