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案判决后,网上大量对女方的恶意评论,令人不寒而栗 该案审判长说:1、女方事前三次拒绝,但男方置若罔闻;2、事后女方烧窗帘,男方将房门锁上了;3、女方被男方拖着头发拖进电梯,监控证据扎扎实实;4、女方从14楼跳到13楼同时大喊救命。以上为什么被社会无视? 发生在别人身上可能被漠视,如果这个女子是你的母亲、妻子、姐妹、女儿呢? 你揪不揪心? 事情发生后,两家人曾车上谈判,女方妈妈当面问男方本人是不是“强暴”了,男方点头承认了,这个过程被行车记录仪录下来,这能推翻吗?然而,然后,男方竟然当庭翻供了。 当两家再也没有商量的余地时,女方将订婚彩礼退回至婚介(因为双方是婚介介绍的),男方却不去领,这证明男方已经不是争执彩礼问题了,他们是在赌气。 一系列铁证面前、儿子亲口承认录像面前,他们将官司打到底的底气是什么呢? 尽管QJ事实已经不可能翻供,尽管所有证据都不利于男方,QJ罪已经是板上钉钉,当地法院依然想寻求缓刑机会,只是需要男方家庭配合社区矫正,但是男方不愿低头,男方母亲的态度始终强硬,而且泼脏水给女方,甚至说出女方主动脱掉衣服往男方被窝里钻的造谣之语,让这样的人家去道歉就更不可能了,法院被逼着只能判他儿子坐牢。 想问一问,有多少女方家庭会因为男方的泼脏水行为去维护女儿声誉,追究其民事责任的?目前看,女方还没有这么做的迹象。 笔者多少有些感到法院倾向了男方,只是男方家庭过于愚蠢,才造成了事实坐牢。社会不但不同情女方,攻击女方的舆论声音还非常大,可见女性在婚恋关系里的弱势。 一位妇产科主任曾说:见过无数个来做人流的女孩子,因为婚前被男方生米做成熟饭,甚至怀孕了,然后被要求降低彩礼、降低婚礼规格和更严苛的条件,这些来做人流的女孩子都是反抗者,应该有许多无力反抗或忍气吞声的女孩子选择接受男方的条件。 被男方婚前拿捏住的女孩子,一般婚后也会被语言攻击其未婚先孕的轻贱,先予经济打压、再予言语羞辱,婆家这个时候不仅得了现实的实惠,也实现了精神上的优越感。 无论是流产反抗,还是接受屈辱,社会都不会同情这样的女子,反而会给她们套上不自重、不自爱、轻贱的标签。而就像本案里的婆婆和男人,想“婚前搞定她,可以节约一些婚礼费用”“已经订婚并支付了彩礼,就要享受性价值”“你已经是我家的人了,天经地义”。 任何一个想要步入婚姻的男子,都希望自己娶回家的妻子在婚前守身如玉,不论她之前谈过几段感情,他从来不会责怪那样娶进门的女子:“你以前和人家都谈恋爱好几个月了,甚至都订婚了,也不跟人家睡觉,太不像话了!” 山西大同案女方当事人,就是这样拒绝婚前性行为的一个女子,她却在网络上饱受着非常大的恶意,这是为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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