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案件的判决,为啥有如此大的社会反响?法官说的很清楚呀:性权利不能买卖啊。一个社会问题搞不好容易得罪一大批人,我随便轻松唠几句吧。 大家都在抱怨什么?都在点赞转发,想表达什么?都订婚了还不让碰,连彩礼都收了,还报警,觉得判得好冤啊,诸如此类。这都25年了,怎么还有人拿着现代的身份证,却活在封建社会康乾盛世啊! 偏偏有人,他要的不是彩礼,是权利啊。他们想通过礼金,想控制两人的婚姻,想控制女人,甚至想控制她们说“不”的那个拒绝权。订婚那可不是给你盖章了,你就可以为所欲为啊?那给了彩礼,那也不是给了你各种各样的免责卡呀。法官说的多清楚呀,性权利不能买卖啊。判了就判了,判得就是对的,上诉维持原判,就是告诉你人没判错呀。二审终审啊,这个案子大家真正想讨论的是什么?法律问题,咱们不需要讨论,判决二审终审,咱们更不需要去讨论。它只是一次赤裸裸的社会价值观的各种分歧、各种撞车,它逼着咱们去思考:婚姻是两个人的事,还是彩礼收据的事?爱情彼此是尊重,还是物质条件堆积出来的战利品呢?结婚到底是搭伙过日子,还是协议买断身体呢? 你要知道,“她”说“不”的时候,并不是你出了多少钱,她就得给你配合,而是她 说“不”,那就是“不”呀。如果你还在思考,订婚了还能不能说“不”,以及其他类似的问题,那你是不是太不尊重女性了,甚至“人”字这一课,小学语文你是不是还没毕业呢?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