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女子涉嫌盗窃被一派出所抓获,不仅拒不配合,还朝所长脸上啐痰,所长一怒之下扇了女子2巴掌,而后指示副所长、2名辅警给女子戴上手铐,拿来一个拖把杆,从女子背铐双手间穿过,并使用簸箕金属杆殴打女子的臀部、腿部,女子最终承认盗窃的事实。但,所长4人也悲剧了,被指控涉嫌刑讯逼供罪。所长4人均不认为自己的行为属于犯罪。但法院这样判!(来源:裁判文书网) 据悉,2年前,某高校一大学生报警声称放在教室里的书包被人偷走。 当地一派出所接到报警,通过现场走访和视频追踪,发现在现场周边有一女子头戴圆边太阳帽,身着浅色上衣、深色裤子,案发前后多次在现场周边出现,疑似嫌疑人。 次日,派出所的工作人员发现该女子再次进入高校,便找到并询问该女子。 虽然该女子自称是一名学生,但是因女子提供的学生证有明显伪造的痕迹,为了慎重起见,派出所工作人员还是将其传唤到派出所,并向高校核实女子的身份。 随后,派出所工作人员从该校得知,女子出示的学生证系挂失证件,且该学生早已经毕业。 再加之,此前该女子就曾2次涉嫌盗窃被派出所抓到过,一次因为拒不承认,坚称自己捡的,因为没有别的证据就放了。一次虽然被抓个现行,但经过法制审核后认为证据不足,不予处罚撤案了。 派出所工作人员认为女子是有经验了、有恃无恐,便准备对其携带的背包进行检查,结果遭到了女子的强烈反抗。 时任该派出所的所长李某询问来到现场,喝问女子并要求其摘除口罩,结果万万没想到被女子一口痰吐在脸上。 李某怒不可遏,遂用手扇了女子的面部,后见女子上前撕扯自己,又将女子踹倒在地。 时任副所长的藤某以及辅警张某、王某见状上前拉住女子。 女子强烈反抗,并扬言要掰断牙齿,投诉李某众人。 为了控制住女子,滕某朝女子颈部扇了两巴掌,李某则指使张某、王某给女子戴背铐,并指使王某取来拖把,用拖把杆从女子背铐双手间穿过,将女子控制在办公室内的板凳上,最终,迫使女子承认盗窃事实并取得有罪供述。 随后,派出所以涉嫌盗窃罪对女子立案,并将其刑拘送往看守所,结果在入所裸检时,看守所民警发现女子身体有多处伤痕后通知驻所检察人员,案发。 《刑法》第247条规定,司法工作人员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实行刑讯逼供或者使用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234条、第232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虽然女子的伤情属轻微伤,但李某4人还是被以涉嫌刑讯逼供罪公诉。 法庭上,面对公诉,李某4人均不认为自己的行为构成犯罪,即便是犯罪也应当免责。 其中李某表示,因为被女子吐了一脸的痰很生气才打了女子,且没有参与女子的身份核查工作。 李某的辩护人则表示,刑讯逼供罪的对象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女子被殴打获取身份信息及盗窃违法事实时,尚未刑事立案,缺乏犯罪嫌疑人身份。同时,李某是因为公安工作要求高,为了提高案件破案率才对女子进行伤害并构成轻微伤,属于情节轻微。 藤某表示,看到女子自伤自残,掰自己的牙,说是自己等人打的,为了不让矛盾升级,才给女子上了背铐和木棍,其在女子脖子上拍了两下,也劝了李某。 滕某的辩护人则表示,藤某击打女子并不是为了逼取口供,只是为了制止女子的过激行为,藤某制止李某及女子的行为,在主观上也没有刑讯逼供的共同故意。 张某和王某均表示没有打过女子。 二人的辩护人则表示张某、王某均为辅警,不属于司法工作人员等等。 法院怎么判? 法院查明前述事实,认为刑讯的对象是侦查过程中的犯罪嫌疑人和起诉、审判过程中的刑事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实际上是否构成犯罪,对本罪的成立没有影响,刑讯方法必须是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迫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作出行为人所期待的口供。 刑讯逼供是行为人在刑事诉讼过程中,利用职权进行的一种犯罪活动,构成这种主体要件的只能是有权办理刑事案件的司法人员,主观上只能是故意,并且具有逼取口供的目的,至于行为人是否得到供述,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供述是否符合事实,均不影响本罪成立。 认为,从李某殴打女子,到藤某殴打女子,此时女子虽未被派出所刑事立案,但之后女子配合公安机关办案人员前往其住所进行搜查,返回后接受公安机关讯问并签署笔录,期间一直处于公安机关的监管中,李某、藤某的殴打行为致使女子心生恐惧,迫于压力,向公安机关作出供述,二人的行为符合刑讯逼供罪的构成要件。 张某、王某虽然是警务辅助人员,但在李某殴打女子并逼取口供时协助控制女子,同样构成刑讯逼供罪。 考虑到,李某身为派出所所长,且对女子实施了殴打逼供行为,系主犯;滕某、张某、王某在犯罪中均起次要、辅助作用,系从犯,对三人依法从轻处罚。 综上,最终判决李某4人构成刑讯逼供罪,其中李某拘役6个月,缓刑1年,滕某、张某、王某,免予刑事处罚。 这事你怎么看?

嗯哈
要求执法人员温柔执法的人,想象一下别人给你脸上吐口痰你能不能忍住不动手[抠鼻]
天天向上 回复 04-22 06:30
此等小偷,该打。支持派出所。
凸出 回复 04-22 05:57
幼稚了你
用户17xxx06
这次我支持派出所
用户18xxx36 回复 04-22 05:41
袭警
蓝天大海 回复 04-22 10:44
太年轻了
志在四方
对警察吐痰,袭警啊!
十年 回复 04-22 08:38
这真不是袭警,但更侮辱人啊
用户23xxx49 回复 十年 04-22 10:10
你怕不知道,自从好几年前,欧洲那边警察执法的时候,被一个女的暴徒吐口水吐到眼睛上,之后感染梅毒,从这以后,欧美警察对吐口水的人的态度就比持枪的好那么一点点!如果这女的患有传染性疾病,这吐口水就跟生化武器一样
一个有态度的人
这个女的典型的死猪不怕开水烫的那种
用户10xxx68 回复 04-22 11:18
人家是懂法,专门抓住法律漏洞
快乐是你们 回复 04-23 22:52
一,女子偷书包证据不足。 二,法律规定,刑讯逼供的证据不被采纳,即使是真的,此证据也被作废。
冰雨
往脸上吐痰,就是属于人生攻击!这次必须支持警察,打的还是轻!
叽里咕噜 回复 04-22 10:47
刑法同样适用对付警察,不能知法犯法。
老姜 回复 04-22 16:15
什么情况下吐痰,你清楚吗
土豆
判轻了
用户12xxx21 回复 04-22 02:41
谁没个脾气,这女子也不是善类,她的行为着实让人动肝火,可怜之人可恨之人啊……
往事随风 回复 用户12xxx21 04-22 10:20
这种的带回去打呀
用户10xxx86
以后再上遇上这种惯犯、老油条只有请法院直接破案
用户10xxx93 回复 04-22 15:43
这就是法律的好处,不然冤假错案就没了没了,你现在轻松觉得该打,不加以制止,那么当你以后走在街上,帽子叔叔不问理由,抓住你一顿打,然后逼你认你没有犯的罪的话,到时候你就知道法律的好了……
持牌 回复 04-22 16:42
零口供,物证就可以定罪。刑讯逼供口供在有用,只能以身试法。
阿宽
警察要严格依法办案,4人均应严惩。
阿宽 回复 用户10xxx82 04-22 12:20
警察要依法办案,她吐口水。你有录像,可依法处理如袭警等处理,可不能打人。这就像警察讲的,若有人打你,你可报警,但你不能反打人,否则就是互殴,两人都共同违法。
用户10xxx82 回复 04-22 09:47
我吐口水给你,你不可以反击哦。。
凡而不泛
这他么不算袭警么?难道自认倒霉?别说是警察,普通人被啐口痰早打回去了!这次支持警察
南方小鬼 回复 04-22 22:30
你敢打回去,警察也会抓你
用户17xxx05 回复 04-22 20:02
看情况吧,有时吐口水也正常
用户10xxx92
其实不用还手,按袭警直接刑拘就够她受乜
且听风吟 回复 04-22 13:14
这才是正确办法。案子里纯粹是知法犯法了。不能带着情绪工作,更不能知法犯法。
用户17xxx47 回复 04-22 23:54
那要是女的继续反抗导致身上有伤了怎么算?警察该怎么做才能让女的配合检查?或者说警察该怎么做才能让泼皮无赖们乖乖接受审讯?[抠鼻]
彬彬有礼
对盗贼杀无赦
小陈
你信吗?反正我不信
用户13xxx69
这事判的有问题。捆绑后有没有再打并逼问,是关健。捆绑之前的操作没问题。
用户11xxx77 回复 04-22 09:19
西典军校
用户13xxx69 回复 04-22 15:21
这女人打骂袭警,暴力拒捕。不打能抓住吗?
德辉天鑫
被人吐唾沫就“很生气”大打出手,况且还是“应该觉悟更高”的警察,普通人被人拳打脚踢,就应该“理智”,还击了就是对殴。该罚罚,该判判,谁给你缓刑?
棒棒不是糖
文中有说就是女子偷的东西?有没有一种可能屈打成招?如果所有执法者都这么执法那得有多少冤假错案?没有直接证据就是疑罪从无,现在又不是古代,法官判的好,那所长处理的不行,她用痰吐你应该属于袭警了吧,最不济也是妨碍公务吧?直接拿下不就好了为啥要打她?
孤独的牧羊人
情有可原,罪无可赦。
用户10xxx15
要全面的看问题,任何人都在法律的监督之下,规范自己的行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公正法治
用户10xxx83
执法犯法,至少该判十年,
嘉章
你打人没监控她吐痰有监控吗?
古越族
下次学聪明,关收容。
蓝莲花
这样的女人该打,还要往死里打!
用户10xxx40
啥法官?从犯就不作处置了?何以服众呀
兰陵笑笑生
应该告强奸
坨坨龙 回复 04-22 10:06
这小偷要是偷你的钱,往你脸上吐痰,你别生气就好。
万万没想到啊 回复 04-22 07:56
扯淡,你告的好能判下来最好,否则你就诬告罪。
自然自由
该女子属于暴力抗法,采取强制措施合理合法。
用户10xxx93 回复 04-25 18:49
强制措施理面没包括殴打他人,好好学法……
胜利
该打
西门吹雪
到外地和本地人斗,到菜市场和猪肉佬斗,在公司和老板斗,去学校和老师斗,去派出所和所长斗都是取死之道[捂脸哭][滑稽笑]。
用户10xxx82
冤假案例由此而生。
用户10xxx22
法官应该支持公安
用户10xxx32
法律规定警察不能刑讯逼供,哪打人就属于个人行,哪就是故意伤害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四个人一起也应该属于团伙作案,起码也是三年起判,
y79870751
你怎么知道派出所说的是真的
Tyx
典型的知法犯法
洒家
法院判决正确!!!
随缘
你嘛,这也太轻了吧
不忘初心
不应该动手,好好审问,不是危害人身安全的行为,不应该动用武力,有点过份了。
用户12xxx85
自己掰牙,奇怪
Tiger
实际上吐痰属于抗法,应该严惩,这法院混淆概念,都这样判的话以后谁敢抓坏人?
绿水青山
对顽抗到底,拒不配合,有明显证据的就应该施以刑罚。
流浪
支持法院,吐痰可以算袭警(其实都不算,是不配合加侮辱,毕竟不是暴力)这个应该追究责任,但不是违法刑讯逼供的理由。别说这种,就是杀人放火罪大恶极,不千刀万剐不足以平民愤的犯罪分子也不可以刑讯逼供。规定和法律就是死的,不该有例外。
海东青
互殴
野鹤
这几个人等于没判啊
gzyz
没有确切证据因为证件问题被冤枉盗窃
钓不到鱼的渔翁
她到底偷没偷?
用户10xxx87
等于没判
你是我的小呀小苹果
应该算拒捕袭警
AMX 13 90
见过几个新闻,吐痰好像赔1500到3000,拘留啥的估计差别更大,尿人头上都赔不了5000,所以很多人之间打起来互殴,反正只要打得过,检查治疗都没500。
爱听矿石收音机
扒光打
天天向上 回复 04-22 06:31
蒙面那种
无名
你们没注意到是看守所民警发现该女子多处伤痕后通知驻所检察人员?说明有致死致残风险,看守所拒收。
願望猴哥
如果有记录仪,那可以支持警方,不然还真不好说
求实
说法不能听片面之词,人受控受伤是是事实
快乐是你们
此案中根本没有确切的证据,仅仅因为女生在附近溜达,就断定其偷盗书包。如果您被冤枉,您能保持温和的理智吗?
大铎土
知法犯法,罪加一等
中原一点红
看评论区的言论对得起你们所经受的苦难
A曲屏科技阿伟不收款
别编了
用户10xxx15
支持法院判决
用户16xxx63
以后审讯要录像,
用户10xxx68 回复 04-22 11:21
现在都有的
黑土
懂法、执法、犯法,法不容人
lyd
关键确认是不是这女的偷了东西?
用户14xxx06
还是看守所救女子啊
白云飘飘
下回抓到罪犯让法官来示范审讯,
用户17xxx13
问题这个女的有没有问题!不能保护坏人!
用户10xxx55
判六个月缓刑一年等于没判,等同于口头警告
蒙山沂水
执法人员犯法,罪加一等,小偷该处罚就处罚,各算各的。
ghk
关键她是不是此案的贼,若不是就通顺了
强哥
无语
长青树
半斤对八两!
忘川
版本 T0,不削没法玩
祖德莫忘 以史為鑒
別被自媒體騙子揑造所欺騙。
用户64xxx42
有执法记录仪吧?这个是标配吧?事情有点不合常理,敢向警察吐痰得多勇!不知道情况不评论!
风雨同舟
判的轻了,应该从重处罚
吉吉
监控监控呢
湖中*^_^*鱼
正常人没有人会这么嚣张,所以无监控无真相。
我开玩笑你当真
啥事都得讲个理,不能一刀切,严刑逼供不可取,但面对顽固不化的罪犯,过分的保守就是对守法公民的犯罪
智者
对这样嚣张的罪犯和气过头了!容易造成犯罪成本低而出现连锁反应!
用户14xxx10
支持派出所
实意
均判轻了
简单粗暴还易怒
除战争外,无论什么原因在什么地点,都不能殴打他人,我们是法治国家。
此用户已改名
判决没问题
用户50xxx29
她偷的书包这个证据在哪里?无证据苦打成招,法院判决是对的。
榕树下依旧
女子袭警应该重判。
用户10xxx88
法院判的没问题,判多久不是问题,问题是判了刑有案底,不但主犯要被开除公职主犯三代不能参军考公。
用户50xxx06
打的轻了
用户16xxx89
那年重事啊!那个女子是不是妈妈?
老王
这女人不是省油的灯!
不迷小道
这次警察没有错
用户10xxx80
哪来的痰,估计就是口水,但这是找揍的行为,支持揍她。
老石老实
吐痰在别人脸上就可以入刑了
落籽尘埃
对待违法行为,警察首先是暴力机关,其次再讲文明,这里面我不认为警察有错……
万一
根据公安部的相关规定,公安人员在开展接警调查,现场处置以及询问等过程中必须打开执法记录仪对该过程进行不间断录音录像。孰是孰非,公布该录音录像的真实过程,不就事实清楚了吗?
用户17xxx61
技术不到位 辣椒水呢
斯内克
警察是正当防卫
用户17xxx00
监控呢
用户10xxx90
如果人人有工作,有收入,不缺钱,不为生活发愁,还有此类事吗
锦心似玉
判这么轻吗
田园风
法院判的对。制止对方吐口水可以,但殴打对方不行,因为你是警察,不能允许你利用权利报复。
放下——不过如此
为看守所民警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点赞 !!!
老乐
我认为打的好,民警在正常执法时受到了严重的侮辱,表面上看是对某个人而实质是对国法的侮辱必须严惩!严惩!严惩
时光容颜
好的很
用户10xxx54
对警察吐痰,袭警啊!
朴素而天下
这不是刑讯逼供,是在抓袭警、拒捕的犯罪嫌疑人。
骑着蜗牛去冲锋
所长做的没毛病,嫌疑人竟敢污辱人民警察该打!法院如此判罚严重不公!
akun 回复 04-24 01:52
你咋知他们是好警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