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来以为这件事需要向多个部门申请,没想到给检察院打了个电话,问题就迎刃而解了。现在我儿子已经正常上学了,接下来我也打算找份工作,撑起这个家……”4月16日,社区矫正对象王某在接受鹤山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回访时,谈及近期生活,话语间满是对未来的希望。
检察院工作人员回访王某
3月27日,鹤山市检察院派驻社区矫正中心检察室的检察人员接到异地社区矫正对象王某的来电。王某称,因儿子上学需要,自己想回鹤山执行社区矫正,已向当地司法局提交申请,却还未收到回复,而学校老师近期多次联系自己,催促儿子尽快返校上课,他满心忧虑,生怕耽误了儿子的学业。
检察人员了解到上述情况后,立即向鹤山市司法局、镇司法所了解王某变更执行申请的进展。
原来,王某于2024年11月因打架被鹤山市法院判处缓刑一年,判决生效后因身体受伤需要住院治疗,出院后暂时生活不能自理,故选择去其姐姐所在地Z市接受社区矫正。儿子原就读于鹤山市某小学三年级,因王某夫妻早年离异,儿子无人照料只能随王某一同前往Z市,期间一直向学校请假。然而,王某只是暂住Z市,当地无法为王某的儿子办理入学。眼看开学月余,儿子上学的事毫无着落,王某心急如焚,加之自身身体状况好转,他便向Z市司法局申请变更回鹤山执行,期望儿子能在原学校继续学业。
鹤山市检察院知悉情况后,一方面联系Z市社区矫正工作人员,详细了解了王某的日常表现、身体恢复情况;另一方面联系王某儿子的老师,核实孩子长期请假情况,老师表示希望他能早日返校。
全面掌握情况后,该院将相关情况与鹤山市司法局进行了充分沟通,认为王某申请变更执行理由合法合理,为了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建议同意王某的变更执行申请,尽快为其办理相关手续,并全程跟踪流程进展。
司法局采纳了该院的建议,迅速为王某办理了接收手续。当王某看着儿子顺利走进校园的那一刻,他脸上绽放出的笑容,驱散了长久笼罩全家的阴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