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出力,想分钱?”2015年,一婆婆花了604万给儿子儿媳买婚房,6年后房子价值翻倍,儿子直接卖出了1280万,将钱打给母亲。不料,儿媳却吵着要离婚,要求分割卖房钱! 2015年上海某小区门口,王老太颤抖着签下604万购房合同时,谁也没料到这套婚房会引发一场苏坡脸皮的家庭暗战。 当时老人掏出毕生积蓄付了162万首付,却坚持在房本登记前与儿子签订代持协议,也就是说虽然房子的名字表面上看是儿子的,可实际上所有人依旧是王老太的。 新婚的儿媳妇小孙搬进敞亮的婚房时,全然不知这套名义上的"爱巢"实为婆婆资产,这个决定也在六年后成为扭转乾坤的关键。 最初两年,王老太独自承担每月上万元的房贷,银行流水清晰地记录着每一笔转账,婆媳矛盾在共同生活中日渐升级,从晾衣方式到节日礼金,琐碎争执不断侵蚀着夫妻感情。 可后来随着上海的房价一路飙升,原本604万买的房子价格也翻了一倍,房产市值直接飙升至1280万。 而当时小王眼见婚姻难以维系,果断卖房子并将得到的一千多万全部转给了母亲,毕竟当初买房子都是母亲一人拿的钱。 而这个举动彻底成了点燃离婚的导火索。 儿媳妇小孙搬出民法典司法解释,主张婚内房产增值部分应平分640万,这属于夫妻的共同财产。 在法庭交锋当天,王老太颤巍巍捧出泛黄的协议文件,泛黄的A4纸上,母子俩六年前的签字赫然在目,配合完整的房贷支付凭证,构建起无可辩驳的证据链。 法官调取的银行流水也显示,房子的首付款来自老人账户,月供均由王老太退休金账户划扣,可以说房子的一切都是王老太拿的钱。 最致命的是购房合同签订日期,也远远早于他们结婚的日期,所以不管怎么来看,这个房子都和小孙没有任何关系。 根据《民法典》第1063条,婚前由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且明确表示赠与单方的,应认定为个人财产,小孙主张的"婚姻存续期间共有财产"在铁证面前土崩瓦解。 这场离婚诉讼最终也以女方净身出户告终。 当代年轻人婚姻中,有许多房产纠纷涉及父母出资,但像王老太这样提前做好风险防范的却非常少。 许多人都觉得,当初签协议怕伤感情,没想到在关键时刻真救了命。 而这套承载过短暂温情的婚房,最终化作1280万回到老人账户,给所有为子女购房的父母上了沉重一课,亲情与法律的平衡,需要更清醒的智慧。 消息来源:长沙政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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