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同那个案子其实有一些问题。 第一点就是说那个案子发生了之后,然后女方家要求男方家赶紧结婚的,女方家的母亲,就是说要男方家赶紧准备彩礼,8.8万,然后那个房产证上面赶快把她女儿的名字加上去,这个是双方都同意了的。 但是,男方家因为那个房产证被他姐姐拿走了,所以他没有上女方的名字。女方那边去领结婚证,男方也没有去。然后,对于结婚的时间呢,女方说今年是她女儿的本命年,不宜结婚。但是不说一个具体的时间,就是估计这个时间啊。至少结婚时间至少还要推半年,不知道是什么意思。就是结婚证要领,彩礼要给。然后,那个名字要上了他的名字,但是,对于结婚的日期就不知道是什么时候。为什么不谈结婚日期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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