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4月24日,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决定对部分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未成就,公司将回购注销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45.6万股。同时,依据《江西晨光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2024-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之首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未成就,董事会提议回购注销该批未解锁的66.0032万股股票。
上述拟回购注销股票共计111.6032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313,357,360股减至312,241,328股,公司注册资本也相应由313,357,360元减少为312,241,328元。
由于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将导致公司注册资本减少,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公司通知债权人,自2025年4月26日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
债权人申报债权所需材料如下:-法人:需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自然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申报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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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记地点
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金源路8号2幢8楼证券部
申报时间
2025年4月26日起45天内(工作日9:00-11:30;13: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人
冯依樊
联系电话
025-86199510
传真号码
025-87787689
电子邮箱
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本次回购注销将按法定程序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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