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女子借给闺蜜50万元,利息9万。到期后闺蜜带着59万现金和一个验钞机找女子还钱。女子提出可以去银行验钞,闺蜜爽快答应。等女子化好妆下楼时,闺蜜和保证人却纷纷消失,电话也都关机。既然主动过来还钱,又为何双双消失呢?这是为何?无计可施的女子只好将两人告上法庭。
“我真没看到钱!”法庭上,王雪急切的表达着自己的诉求,这50万是丈夫出事后留下的财产,要不是自己和闺蜜李朝玲玩得好,是不可能一把手将这么多的钱给到他的。
回想起当时初识李朝玲的时候,她会在丈夫出事后再自己家中帮着自己张罗后事,她也会在自己想要做生意的时候,给自己介绍另外一个朋友帮助自己白手起家,于是在如此情形下,王雪就将自己真实的情况一五一十的告诉了李朝玲。但她却没成想,这个举动却让自己陷入了如今的窘境。
那时候,李朝玲跟王雪说刘万营生意上遇到了问题,需要一笔钱来周转,王雪虽然非常犹豫,但还是借给了刘万营,毕竟他们三个人相处的还不错,特别是李朝玲说“相信她就等于相信我,我给她做担保人!”“到时候如果她不还,我帮你负责找她要!”后,王雪便借给了她。
于是三人便在王雪家中写了一份借款协议。
转眼间一年时间过去,刘万莹却迟迟没有还款的迹象,就多次找到李朝玲让她帮着催促还款。但此时的李朝玲的态度却有了变化,肉眼可见的冷淡让王雪心里泛起了嘀咕。不过事情的转机在李朝玲和刘万营带着点钞机来到王雪家中后变了性质。
二人拿着现金来还钱,并向王雪索要借条,见此情形王雪很懵,于是便提议去银行,二人拿着借条后欣然同意,于是李朝玲和刘万营便下了楼,而王雪回到屋里拿过证件后也匆匆的朝楼下走去,只是当王雪下楼后,二人早已不见了踪影。
她不由紧张起来,钱和欠条都……不会…她赶紧给二人打电话,可二人都不接。万般无奈,她联系到李朝玲弟弟,他的回话让她如坠冰窟:把钱都还你了,还找她们干嘛?事已至此,真相大白,算是她二人给自己下了一个套,自己还真就钻进去了!于是王雪便选择了报警。
事情的后续如预料的那般,法庭上刘万营和李朝玲都说钱已经还过,但王雪却坚决的说自己并没有看到过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法院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法院应当调查收集。人民法院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而李朝玲和刘万营拿不出自己已经将钱还给王雪的证据,所以2016年9月26日通州区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了一审判决,判决中明确表示,被告刘万营需要继续偿还借款本金以及利息,被告李朝玲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两人当即提起上诉,但是法院最终经审理之后还是维持原判。
总而言之这件事情看似复杂实则非常简单,事情的真相到底是什么每个人心中都有答案,毕竟公道自在人心!
信源:24小时全接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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