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公职人员带头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树牢纪法意识,规范日常行为,维护社会良好秩序,麒麟区纪委监委采取“先曝光、后核查、再处理”的方式,对公安机关移送的辖区范围内党员、公职人员涉嫌违反社会治安管理秩序问题进行通报曝光,现将6名党员、公职人员酒后驾驶机动车问题通报如下:
杨舜添中共党员曲靖市麒麟区寥廓街道玄坛社区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21日0时35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曹凤华中共党员曲靖市麒麟区白石江街道长河社区第九居民小组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17日13时3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何志刚中共党员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墩子村委会副主任,2025年4月14日21时51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蔡金坤中共党员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庄家屯社区第六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14日21时20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赵雄宝中共党员曲靖市麒麟区珠街街道涌泉村委会第一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13日12时59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代洪毅中共党员曲靖市麒麟区越州镇越州社区越州北村党支部党员,2025年4月13日13时22分,因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公安机关查获。
中共曲靖市麒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曲靖市麒麟区监察委员会
202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