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瓷已经到这种地步了?”河南驻马店,男子开到花店卖了两株茶花,被告侵权索赔5万!男子:“我只赚了40块钱,他们却让我赔5万!我卖花这么多年,从没听说过花还有专利的!网友:以后我把路给注册了!让你们没路走! 崔先生经营着一家温馨的花店,店内琳琅满目的花卉都是他从当地花鸟市场的经销商处精心采购而来。 一直以来,崔先生秉持着诚信经营的理念,用心为顾客挑选每一束鲜花,生意虽不算火爆,但也平稳有序。 在2024年4月的一天,店里来了两位客人,他们在众多花卉中挑选了两株娇艳的茶花,最终以200元的价格成交。 然而,没过多久,崔先生就收到了一纸诉状。起诉方声称崔先生所售卖的这两株茶花侵犯了他们公司拥有的植物新品种权,并且要求崔先生赔偿高达5万元的经济损失。 崔先生犹如遭受了晴天霹雳,整个人完全懵了。茶花的外观和枝叶形态没什么区别,根本无法分辨出是否为新品种。 自己只是按照常规的进货渠道采购花卉,怎么会陷入这样的侵权纠纷之中?而且,这两株茶花他仅仅赚了40元的利润,却要面临5万元的巨额赔偿,这公平吗? 他甚至怀疑,是不是该公司故意将茶花流入市场,然后再以侵权为由进行索赔。 崔先生的妻子更是满心委屈。她满脸愁容地说:“我们夫妻俩起早贪黑经营这家花店,每天辛辛苦苦也赚不了多少钱。他们一开口就要我们赔5万块,这简直就是天文数字。就算真的存在侵权问题,也应该去找源头的经销商啊,我们也只是从他们那里进货而已。” 面对这场突如其来的纠纷,经销商也显得十分无辜。他表示:“我干这一行这么多年了,从来没听说过还有这种事儿!” 然而,原告某园艺开发有限公司却态度坚决,他们称并非是针对崔先生个人,而是着眼于整个市场的规范管理。 该公司表示,对于像崔先生这样的零售商以及上游的经销商,他们都会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处理,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和市场的公平秩序。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专门有人干这个的!其实就是合法的敲诈勒索。先申请专利,然后把东西流入市场,然后起诉走庭外和解,一年赚几千万。 也有网友说, 意思是你培育的新品种只能你卖,我买来后不想要了还不能转卖?那周六福的手镯不带了是不是也不能卖直接扔了,因为上面有周六福的记号呀! 还有网友说,那要是有人把稻谷注册了,是不是瞬间首富? 那么,从法律上怎么看待这件事情呢? 虽然崔先生主观上可能并不知晓所售茶花为侵权品种,但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品种权人许可,为商业目的销售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即构成侵害植物新品种权。 不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问题的若干规定》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权品种繁殖材料,能证明该繁殖材料具有合法来源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应当停止销售并销毁侵权品种繁殖材料。 崔先生若能证明茶花是从正规经销商处进货,且支付了合理对价,其主观上不存在故意侵权的恶意,在这种情况下,他虽构成侵权,但可能无需承担赔偿责任,仅需停止销售并配合处理剩余的侵权茶花。 而且在本案中,崔先生仅获利40元,如果原告无法证明自己因崔先生的销售行为遭受了5万元的损失,或者不能提供许可使用费等相关证据,那么要求5万元赔偿可能缺乏合理性。 那么,你对此事怎么看呢? (来源:河南广播电视台民宿频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