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之星消息,5月1日ST天邦公开信息显示,天邦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因涉嫌违反证券法律法规,未依法履行其他职责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责令改正。
详细违规行为如下:
经查,你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1月30日审议同意“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1.6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上述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使用期限已超过12个月,你公司未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处罚决定如下:
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以上内容为证券之星据公开信息整理,由AI算法生成(网信算备310104345710301240019号),不构成投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