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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提车2小时被撞成事故车,14万元轿车身价大跌,车主索赔贬值损失2.7万元!而

男子提车2小时被撞成事故车,14万元轿车身价大跌,车主索赔贬值损失2.7万元!而法院的判决让网友炸锅了! 李先生一直梦想拥有一辆属于自己的汽车。为了这个梦想,他每日起早贪黑、不辞辛劳地打拼,将所有的精力和汗水都倾注在工作之中。 经过无数个日夜的努力,他终于积攒下足够的资金,以14万元的价格买下了一辆崭新的汽车。 虽然不是什么豪车,但对于很多普通人而言,14万元买一辆车,已经是天花板了! 提车那天,李先生满心欢喜地坐进自己的新车里,激动的心情溢于言表。他轻轻握住方向盘,发动车辆,缓缓驶向回家的方向,满心期待着让亲朋好友瞧瞧! 然而,命运似乎总爱捉弄人。车还没开到家,就“砰”的一声巨响,李先生的新车被一辆从侧面冲过来的车狠狠撞上! 幸运的是,李先生系了安全带,身体并无大碍。但当他看到自己刚买到手的新车被撞得面目全非,车身严重变形,心疼得犹如刀割一般。 而交警认定对方车辆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对方车辆的保险公司工作人员也来到现场,查看情况后表示,保证将车修好后交还给李先生。 但李先生却无法接受这样的解决方案。在他看来,即便经过维修,车辆的价值都会大打折扣,于是他向保险公司提出了索赔贬值损失2.7万元的要求。 然而,保险公司却直接拒绝了李先生的索赔请求。他们给出的理由是,车辆一旦开出4S店,就已经开始贬值,发生碰撞事故后,只要将车辆修好即可,不存在额外的贬值损失赔偿问题。 李先生觉得保险公司的说法不合理,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他将肇事司机告上法院,要求对方赔偿新车的贬值损失以及评估费用,共计2.7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新车使用时间短,且对方付全责,贬值损失主张合理,同时认定保险公司未就免责条款尽到提示说明义务,因此支持李先生的诉讼请求! 此事引发了热议,有网友说, 这个应该被全国推广,不要就走个保险修个车完事! 也有网友说,第一次听说交通事故有贬值损失费,意思是新车有更多的路权?总共就14万的上路的车,出门就打八折,还能剩多少,直接就赔两万七? 还有网友说,要是这么算,什么事故都能有折旧费,毕竟事故车跟不是事故车价格不一样啊! 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对于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当赔偿一直存在争议。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四条规定,侵害他人财产的,财产损失按照损失发生时的市场价格或者其他合理方式计算。 一般情况下,交通事故造成车辆损坏,侵权人应当承担维修费用,以恢复车辆的使用价值。但对于车辆贬值损失,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是否应当赔偿。 在本案中,法院支持李先生的诉讼请求是有其合理依据的。首先,车辆为新车且使用时间短,这意味着车辆在碰撞前处于全新的状态,碰撞后即便修复,其市场价值的降低是显而易见的。 其次,对方在事故中负全责,根据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侵权人应当对其侵权行为造成的损害后果承担赔偿责任,车辆贬值损失属于因侵权行为导致的损害后果之一。 综上所述,法院支持李先生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和公平原则。 (来源:极目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