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郑州,男子花300多万买的房子,交给装修公司去装修,花了200多万装修费。可装修好后,男子发现自己家墙壁用的板材里面全是纸屑,上网一查,发现这种材料里面甲醛含量很高,男子气坏了,自己家光装墙就花了44万多,用的是2571元一平的板材,可实际价值1000元一平不到。男子想起就有些后怕,自己姐姐当时怀孕,幸亏没有过来住。他们找到板材供货方,可供货方也有些傻眼:装修公司跟你们签的合同,承诺你们的,你们来找我们?
据5月3日都市报道发布,两年前,邓女士姐弟花300多万买了一套房子,房子到手后,姐弟两人想着找一家好一点的装修公司来负责装修事宜。
他们想着一分价钱一分货,为了装修效果好,住的环保又放心,他们定制的材料都是大品牌的,最后装修下来,装修费花了200多万。
在他们心里,只要房子能装出自己想要的模样,这钱就花得值。
装修完成后,邓女士姐弟也很开心,可2年后,邓先生无意间发现,自己家的护墙板敲上去的声音不对,并且轻轻一撕就有些掉渣。
邓先生觉得事情不妙,赶紧找了个工具,小心翼翼地打开护墙板查看。这一看,可把他气坏了,里面竟然全是纸屑,用手轻轻一撕就掉了。
邓先生当时就傻眼了,自己给了装修公司200多万,光装墙这一项就花了44万多,结果装修公司居然用这种最差最差的材料来糊弄自己。
邓先生怀疑自己家的装修材料是以次充好,要知道,装修公司当时给这种板材的标价是2759元一平,可实际上这东西成本不到1000块钱一平。
他越想越气,邓女士得知这个情况后,也是又气又急。她回忆起,两年前装修公司提出要退20万的板材费用,可到现在这笔钱都没退回来。
更让他们姐弟俩后怕的是,当时邓女士还怀着孕,他们上网一查,才知道这种材料甲醛含量非常高。
幸亏邓女士当时没有过来住,要是住进去,出了安全责任,谁负责?
姐弟俩越想越觉得不能就这么算了,他们找到装修公司讨说法,可装修公司却直接让他们去找板材供货方。
邓先生和邓女士无奈之下,只好又联系了供货方,供货方的工作人员表示支持邓女士他们拿着板材去检测,还说只要拿出检测报告,证明材料有问题,他们就会全额承担责任。
邓女士要求对方给自己板材的合格证书,可板材供货方的工作人员却表示:你现在是拿了一个东西说是我们家的。
邓女士赶紧解释:“当时我们签合同,找到板材负责人就是你们家的,姓王。”
邓先生也补充说:“签合同的时候,是我们三方在装修公司签的。”
供货方也有些傻眼:那你为什么不去找装修公司,来找我们。你们是跟装修公司产生的交易,还有合同什么的,我们也解决了很多次了,而且我们也说,让我们去你家看看什么情况,你们都不让去。
经过协商,双方约定:供货方的渠道负责人王女士可以直接去现场,解决这个问题。
次日,供货方渠道负责人王女士联系邓女士:如果你觉得不合适,就去检测。
邓女士要求对方给自己一个定制木材的合格的检测报告。
王女士表示可以让工厂给弄一下,并说如果邓女士他们想解决问题,就约装修公司,一起去邓女士家现场看一下,自己能够给解决的只是产品问题。
邓女士无奈地表示,自己200多万的装修款都给了装修公司,现在出了问题,装修公司让他们找供货方,供货方又踢皮球。
她决定等到五一后,再找装修公司和供货方一起坐下来,彻底解决这个闹心的事情。
《民法典》第577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装修公司与邓先生姐弟之间构成了装修合同关系,装修公司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的标准提供装修材料和服务,如果装修公司使用了劣质材料,以次充好,构成了违约行为。
邓先生姐弟有权要求装修公司承担违约责任,比如赔偿损失、更换合格材料等。
其次,如果经过检测,板材确实存在质量问题,供货方也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产品质量法》第26条规定:产品质量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不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的危险,有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应当符合该标准。
供货方作为材料的提供者,有义务保证所提供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如果产品质量不合格,给消费者造成了损害,供货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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