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湖南株洲,一女子拆迁获赔3套房子和208万元钱,她高兴地用报纸包了10万现金送给父母。父亲冷着脸说道:“分三十万给你哥,不给就告你!” 麻烦看官老爷们右上角点击一下“关注”,既方便您进行讨论和分享,也是给小编最大的支持,感谢! 2016年的株洲,正值城市旧城改造的关键时期,荷塘区红旗中路的一处老宅,因一笔208万的拆迁补偿款,让原本和睦的一家人陷入了难以调和的矛盾。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1998年说起,那年在株洲某国企工作的吴齐生将一处位于郊区的老宅平分给了三个子女,这个决定在当时看来再普通不过,却为日后的纷争埋下了伏笔。 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老宅年久失修几近倒塌,小女儿吴女士看在眼里急在心上,多次提议兄妹三人共同出资修缮,然而已在市区安家的两个哥哥却以"手头紧"为由推脱,无奈之下吴女士和丈夫商议后,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收购了两个哥哥的份额。 让人意外的是,吴女士在获得完整产权后,并未因此将老宅据为己有,她特意立下承诺:虽然产权归她所有,但所有家人都可以随时回来居住,随后她又投入30多万将破旧的老宅改建成了三层小洋楼,成为当地一道亮丽的风景。 2015年,株洲市启动了大规模的旧城改造计划,按照1:1.3的补偿标准,吴女士获得了三套安置房和208万现金补偿,本该是皆大欢喜的好事,却引来了一场家庭风波。 吴女士是个孝顺的孩子,在拿到赔偿款后,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先去看望父母,给父母买了好多奢侈的营养品,还给父母送去10万现金让他们用于养老用。 然而让吴女士没想到的是,她的孝顺并没有获得父母的认可,反而被父亲要求她拿出30万给两个哥哥,当吴女士表示不同意时,这位年过七旬的老人不仅对女儿恶语相向,更扬言要对簿公堂。 更令人费解的是,父母明明拥有两套房产,却故意搬去租住破旧的出租屋,在邻里间散布女儿"不孝"的言论,经调查发现父母的两套房产中,一套已经给了大哥的儿子,另一套则以"住不惯"为由闲置。 当地街道居委会曾多次介入调解,但收效甚微,2017年初这起家庭纠纷最终诉至法院,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根据《继承法》相关规定,房产产权清晰,父亲的诉求缺乏法律依据最终驳回起诉。 吴女士虽然赢得了官司,但是却失去了亲戚,此后父母和两个哥哥跟吴女士很少有来往,让吴女士很是心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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