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同事小魏收了客户一盒3000元的茶叶,老板很生气,开会时批评了他。 可小魏不服气,当众和老板吵了起来,说他一年为公司谈成了100多万的业务,收一盒茶叶算什么,老板就是故意针对他。 老板觉得自己的尊严被冒犯,气得骂了小魏两句,谁知小魏年轻气盛,也回骂了老板。 老板勃然大怒,说小魏侮辱领导,当场表示将他辞退,让他去人事办手续。 小魏表示他可以走人,但既然是公司辞退他,就需要给他2N的补偿,他工作了8年,每月工资9000,公司应该给他14万多的补偿。 老板冷笑了两声,表示一分补偿也没有,因为小魏收客户礼物以及和领导吵架的行为全都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公司辞退他是有理由的,无需给补偿。 可小魏给一位懂法律的朋友打电话咨询后,果断表示要去仲裁。理由是公司的规章制度中并没有明确这两种行为是被禁止的,他也并不知晓,所以公司没理由辞退他。 大家对这件事情怎么看,觉得小魏如果去仲裁,能够得到支持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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