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最高法院全体合议庭以有罪为宗旨撤销了共同民主党总统候选人李在明违反公职选举法的案件。 有网友吐槽说,法律这玩意儿就跟橡皮筋似的,同一个案子能扯出不同的结果,真让人摸不着头脑。 以前看美剧里律师拍桌子吵架,还觉得夸张,现在看看现实里这些反转,编剧都不敢这么编! 有人调侃说,可能法官们用的不是同一本法律书,或者开庭前没对过台本? 之前美国大选那会儿,两党为了计票规则都能扯皮半个月,现在韩国这事儿一出,立马有网友翻出日本政坛的旧账,说某位议员因为收了一盒草莓被起诉,最后愣是靠"草莓是试吃品"的理由脱了罪。看来全世界的法律弹性都挺考验脑洞,普通人吃瓜都跟不上节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