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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湖州,男子和家人一起去游玩,他们进了一家店,点了3000多元的菜品,吃得很尽

浙江湖州,男子和家人一起去游玩,他们进了一家店,点了3000多元的菜品,吃得很尽兴,直到最后,他们还加了两个菜,又要了两扎西瓜汁,结果付款时,男子发现了不对劲,两扎西瓜汁竟然花了他576元,他觉得这也太坑人了,要西瓜汁时,店员应当告知价钱。该店却回复道:当时酒店人太多了,是临时请的店员负责。 5月7日,江先生向小强热线浙江教科说了自己吃饭遇到的一件坑人的事,两扎西瓜竟然花了他576元,他真的觉得太离谱了。 当天,他和家人一起开开心心去吃饭,江先生就想让大家吃好喝好,就进的一家有5颗星的饭店,据他所知,这家店的菜品相当不错。 当然他也知道这家店的菜品肯定也不会很便宜,但他不在意这些,只在意家人吃好喝好。 他们要了一张大桌子,当时的人真的特别的多,店员来来回回忙碌着,江先生觉得这么多人来吃饭,更是觉得这里的饭菜应该非常好吃。 他坐下来,没有丝毫的考虑,一下子就点了3000多元的菜品。 点完菜,他和家人唠嗑着,孩子们也在叽叽喳喳地说着话,他们在愉快的聊天中,菜端上桌了。 果然这些菜的味道相当不错,每一道菜端上来,香味都会扑鼻而来,让大家都非常期待吃到每一道菜的味道。 他们伸长筷子,慢慢品尝着每一道菜,真的每一道菜,都满足了他们的味蕾,他们在满足胃的同时,又愉快地聊着天,时而还推杯换盏,大家都吃得很开心。 不知不觉间,大家都吃得有些饱了,这个时候小孩闹着要喝西瓜汁,于是江先生又叫来店员,又加了两个菜,顺便要了两扎西瓜汁。 后面这两道菜又被他们一扫而光,然后大家又将西瓜汁一喝为快,大家这才酒足饭饱。 江先生看着大家吃好喝好,他开心地去付款,付款时,他一共付了4001元。 花了这么多钱,都在他的预料之内,他并没有心疼,出来就是要让家人吃好喝好的。 不过他有一个习惯,付款的时候会对一下清单,结果这一对,对出问题来了,两扎西瓜汁竟然花了他576元,这也太贵了。 他当时就愣了一下,这西瓜汁怎么会这么贵,他要的是纯西瓜汁,无非就是西瓜一切,然后往榨汁机一扔,一榨就出来了,没有任何技巧,没有任何配料,一只西瓜都差不多可以炸出两扎西瓜了。 几十元的西瓜卖到576元,这实在有些夸张了,江先生又看了一下菜单,一个蒸蛋要58元,一个红糖麻糍要76元,他觉得这两个价钱也偏贵。 但是他能接受这两个菜品,因为不同的菜品,由不同的厨师做出来,加不同的配料,以及不同的厨艺,放在不同的地方,他们的价钱肯定是有差异的,所以他能接受这两个菜品。 但是他就是不能接受这两扎西瓜汁的价钱,因为这西瓜汁没有任何配料,不需任何厨艺,即使在这个高消费的地方,也不应该高出这么多的价钱。 他很不情愿支付这两扎西瓜汁的价钱,没办法,不喝也喝了,3000多元都花了,再多这500多元,他也不在意了。 只是他付了款之后,心里总会想着这一件事,他觉得心理很不平衡,这才选择这件事说出来。 很快有人就去核实这件事,店员就说了,像他们这样的酒店,无论是哪一家,无论喝的是鲜榨橙汁还是西瓜汁,都是要200多元一扎。 而且他说了,他们的西瓜汁,在菜品单上是有明码标价的,当时江先生点菜的时候应该是看到价钱的,既然是在知道价格的情况下,要西瓜汁,那么就不应该事后纠结这价钱。 江先生回忆了一下当时的情况,是孩子跟店员说的,他并没有看菜单,江先生认为,这普通的西瓜汁应该只是比别的地方贵一点点,超出正常的价钱,店员就应当当时告知价钱,如果他知道西瓜汁的价钱,他可能会选择喝别的饮料。 店员这时又说了,当时店里那么多人,他们临时请了一些其他的店员,至于谁负责江先生这一桌,他们现在已经确认不到是哪位店员了。 这么说来,事情就有些难解决了,对此店员还表示,这个价钱是正常的,一个青菜在外面十几元,在他们店里就要七八十元,现在顾客不满意,不管是送一扎还是免两扎,他都要申请。 但是江先生说了,3000多元他都付了,他不在意这两扎西瓜汁,他只希望西瓜汁收的是正常的价钱。 那么江先生遇到的这件事情有何问题呢? 江先生点的这西瓜汁,当时是不知道价钱的,那么店员在当时就应当告知江先生,江先生有知情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8条规定: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 如果江先生知道价钱,他还继续点西瓜汁,证明这是他的真实意思,他能接受这个价钱,如果他不能接受,可以选择不要。 江先生说了,如果当时他知道价钱,他可能不会选择,所以店员当时不告知价钱,也侵犯了江先生的自主选择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9条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两扎西瓜汁,576元,不管是在什么地方,这价钱确实偏贵了。 那么你认为这个价钱贵吗?(来源:小强热线浙江教科-2025.05.07)#记录我的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