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外卖行业的蓬勃发展,无堂食餐饮店如雨后春笋般涌现。这些商家往往藏身于居民楼或者小巷子里,处于监管盲区,成为“隐秘的角落”,给食品安全埋下诸多隐患。
对此,陕西检察机关立足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以检察建议等方式督促监管部门加强日常监管,及时防范和消除网络食品安全隐患,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聚焦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问题
厨房地面满是灰尘,食材直接堆放在地上;灶台脏乱不堪,堆满各种杂物,甚至有随意丢弃的烟头;厨余垃圾桶放置在灶台旁边……去年5月7日,渭南市“外卖小哥”李军将一组无堂食外卖店铺照片上传到“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照片随即引起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的注意。
“收到线索信息后,我们聚焦无堂食外卖食品安全问题,对全市范围内的外卖商家开展线上筛查,发现无堂食外卖餐饮安全问题比较突出。”5月6日,渭南市人民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王菲说,渭南市人民检察院于2024年5月31日立案,通过发挥检察一体化办案优势,下发工作提示2次,同步指导基层检察院推进案件办理。
检察机关经全面调查,发现渭南市20家无堂食外卖餐饮提供者存在餐饮场所环境卫生差、食品原材料超过保质期、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等问题。
与此同时,西安市、咸阳市等地检察机关也纷纷聚焦第三方网络平台存在部分餐饮服务商家未在餐饮经营活动主页面公示食品经营许可证、部分公示证照过期的问题,推动多部门协同监管,消除潜在食品安全风险。
助推“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
2024年7月5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网络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陕西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及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渭南市人民检察院向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并对网络餐饮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收到检察建议后,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专门召开网络餐饮食品安全整治工作推进会,通报检察机关调查反馈情况,并在辖区内部署专项整治行动。截至目前,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共监督检查外卖餐饮提供者2439家,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40份,下线外卖餐饮提供者37家。其中,对外卖餐饮提供者、第三方平台及自建订餐网站立案10件;对无堂食外卖餐饮服务提供者建立台账,组织培训19次;对3家网络餐饮服务第三方平台代理商、自建订餐网站经营者进行集中约谈。
在检察机关的持续推进下,渭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积极推进“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对新申请的无堂食外卖餐饮店,要求其严格按照《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和备案管理实施办法》《陕西省食品经营许可审查细则》要求,必须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对已开办的无堂食外卖餐饮店指导其规划合理的功能分区布局,鼓励接入“互联网+明厨亮灶”系统。
今年以来,全省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针对无堂食外卖、预制菜外卖标识不清等突出问题,强化线上线下协同治理,推动“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提升,并通过技术手段破解“看不见的后厨”难题,实现网络餐饮“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究”,持续筑牢食品安全全链条、各环节防线。
开展网络食品药品安全专项监督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不仅仅是食品领域,药品、生活用品等领域也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针对互联网新业态模式中出现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陕西各级检察机关展开了专项监督行动。勉县人民检察院自主研发大数据监督模型,针对社区团购配送服务站、自提点食品贮存监管盲区,明确社区团购经营单位主体责任,监督行政机关履职,同时做好违法违规线索跨区域移送,确保同类问题得到整改;咸阳市杨陵区人民检察院严厉打击网络销售枇杷露等成分中含有罂粟壳的麻醉类药品,督促行政机关组织辖区116家企业负责人签订合法经营承诺书,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2024年以来,全省检察机关共发现涉社区团购、网络营销、直播带货等互联网新业态食品药品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线索89件,立案80件,提出检察建议85件,起诉3件。”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高洁说,食品安全从来不是选择题,而是必答题。他们将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聚焦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公益损害问题,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吃得安心、用得舒心。(群众新闻记者张英通讯员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