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孩和男友是经过媒人介绍的,但是两个人可谓是一见钟情对彼此都很满意,然后就举行了订婚仪式男方又给了女方10万块钱的彩礼。
订婚后男孩就觉得两个人的工作单位离得不远,又都得租房子,还不如搬到一起住,既能省下租房子的钱又可以互相照顾彼此,岂不是很好,反正两个人都订婚了早晚得结婚。可是无论他怎么说女孩都拒绝了他。
女孩子的意思就是她拒绝婚前同居,她说搬到一起住是省房租但是两个人不可能控制住自己不发生关系,那么一旦怀孕了男方要是对之前的条件变卦了,或者是男方父母看不起她到时候可能两个人会发生矛盾,再说她想把自己的初夜留到结婚的时候。
可是男孩子却不理解的说她对自己不是真心的,于是提出来分手,并要求女孩返还他10万彩礼钱。
女孩毫不犹豫地和男孩分手了,很多人都说她傻条件那么好的男孩还不珍惜,可我觉得女孩没错,大家认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