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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定了,本月起实施!这些霸王条款一律无效!

青年报·青春上海记者郭颖/文、图

针对预付卡领域的高发纠纷,最高人民法院预付卡消费司法解释本月正式实施,上海也发布了单用途预付卡“10点提示”,向霸王条款、关店跑路说“不”。

根据新规,如果商家收了钱不提供服务,还恶意逃避退款,消费者可以起诉要求三倍的惩罚性赔偿,情节严重的,商家还可能负刑责。对于那些“收款不退”“丢卡不补”“限制转卡”的霸王条款,新规判定无效。

此外,新规还解决了退卡难、转卡难的问题。在合理情况下要求退卡、转卡,商家不能无故拒绝。例如,商家迁店搬远、商家换老板、总预约不上服务、身体健康出现重大问题不再需要服务了,这些情况都可以要求退卡。转卡的话,只要通知商家,转让即可生效。

值得一提的是,新规还规定,预付式消费也能享受七天内无理由退款。不过有一种情况例外,如果之前是因为享受过相同服务而办的卡,就不能滥用这项福利。

举证难一直是消费者维权难点。新规明确,如果商家掌握证据却拒不提交,法院可以直接采信消费者的主张。

作为第六届“五五购物节”和“诚信兴商宣传月”系列活动之一,此番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协会联合各大银行及保险机构、银联、单用途预付卡发卡企业,于即日起至6月7日期间举办系列活动。

协会提示广大消费者,买预付卡要选信用好的发卡企业,消费者要适度理性办卡。选商家看底细:优先选经过备案、信用较好,且开在商场、有实体店的品牌连锁店,相对有保障。签合同别怕麻烦:书面合同坚持签,遇到“概不退款”等霸王条款要说不。七天内可反悔:交钱后7天内,可无理由退本金,但已获得过相同商品或者服务不适用。商家跑路留证据:买卡用卡要保留付款记录、合同等,作为事后维权证据。警惕“甩锅闭店”套路:商家频繁换法人、换店名、搞“清仓大促”后跑路,可能是“职业闭店人”在操作,赶紧维权别犹豫。

根据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信用管理系统数据和综合调研评价,协会在商业百货、卖场超市、酒店、文旅、服装、餐饮、美容养生等12个行业遴选信用B级以上、具有代表性的发卡经营者45家,作为2025上海市单用途预付卡守信企业名单予以发布,百联集团、月星集团、正大广场、盒马、亚朵、携程、顺风餐饮、百胜(肯德基)、星巴克、红宝石、丝绸集团、美丽田园、阑途(途虎养车)等榜上有名。

此外,“经营者诚信合规经营”5点提示分别为:

别当背锅侠:允许别人用你的营业执照、名义、品牌做预付卡生意,商场对入驻商家资质没有把关,对方跑路你也要担责赔钱。

合同条款别霸道:合同条款有歧义,法院支持消费者;“不退不换”“遗失不补办”等霸王条款无效。

记录要透明可查:预付卡消费记录、余额数据必须保存好,如果纠纷时拿不出记录,法院会直接判你“输”。

闭店不能一走了之:恶意闭店可能被判三倍赔偿甚至承担刑事责任。

迁店转让要“先问消费者”:迁店换店造成消费者明显不便,店铺转让消费者不同意,消费者有权退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