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青岛还普法呢?今日央视直接点名,青岛院长估计得辞职咯!
青岛这事儿可真是闹得沸沸扬扬!有个大妈冷不丁地转身,结果撞到人了,可最后竟然是男子被判赔偿7万,而且青岛方面还拿这个事儿来普法。
但你再看看类似的情况,在北京机场,有个老人逆行然后被绊倒,可那个年轻人却不用赔偿。明明这次是大妈转身引发的状况,青岛法院这样的判决,却让男子承担责任,实在让人想不通。这所谓“行人安全距离”的判定标准到底在哪儿呢?翻遍法律条文,也没找到明确规定呀。这样的判罚,当事人心里委屈不说,也让广大民众对司法的公正性打了个问号。
这到底是在实实在在维护公平,还是在敷衍了事和稀泥呢?大家对这种判决都是啥看法,快来评论区说道说道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