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清,一男子的儿子手机赌 博,欠债1000多万,男子觉得子不教父之过,他变卖家财帮儿子还债,又把700平自建房抵押200万,可债还没还清,儿子却扛不住压力自尽了,留下230万没还上。男子主张再从银行贷款230万还债,保住自建房,妻子却坚持把自建房卖掉,还完债后,用剩下的钱买套小房子容身养老,夫妻俩谁也说服不了谁,眼瞅着贷款利息利滚利,36年的夫妻闹到离婚的地步。网友:儿子的债,父母不用还,活该,自己没脑子! 5月10日,第一帮帮团报道了一起案例,儿子欠了1000多万的赌债,有人说父母应该帮着还,有人说父母没还钱的义务,让我们看看怎么回事? 2017年8月22日,对于阿伟来说,是一个晴天霹雳的日子。 阿伟的独子,因为不堪重负,想不开走了绝路,他和妻子阿红,白发人送黑发人,天塌地陷。 事情要追溯到几个月前,儿子走投无路,哭着向父母求助,阿伟才知道儿子闯下大祸,他竟然背着父母,在手机上赌 博,欠下1000多万的赌债。 阿伟阿红悲痛欲绝,可日子还得过,养不教父之过,阿伟把责任揽在自己身上,他觉得子债应该父还。 其实,如果阿伟有点法律常识,他无需担责的,所谓的父债子还,还有子债父还,是在继承对方遗产后,应该承担的义务。 而阿伟的儿子是成年人了,儿子还活着,阿伟阿红作为父母,没有替儿子还债的义务。 但阿伟不忍心,看着儿子背负沉重的债务不管不顾,他显示变卖家产可杯水车薪,又把700平自建房抵押200万还债,可还是堵不上这个大窟窿。 阿伟不但一边想办法搞钱还债,一边还要每月支付200万贷款产生的1.4万的利息。 正在阿伟阿红夫妻愁肠百结时,儿子竟然扛不住压力自 杀了,他眼一闭一了百了了,可还留下192万的债没有着落。 儿子没了,还留下一屁 股债没还,老两口应该相扶相携,互相安慰,齐心协力熬过去。 可夫妻俩竟然相互指责,阿伟指责阿红把儿子惯坏了,阿红指责阿伟,儿子走到这一步,他也有推着不了的责任。 夫妻俩越闹越凶,2023年,阿红一气之下起诉离婚,可法庭认为夫妻俩因为丧子之痛,导致不太冷静,感情没到破裂的地步,阿红花了8000多,婚也没离成。 既然还是夫妻,那就想方设法还债吧,因为192万,加上利滚利,本金加利息,已经高达230万了,再不还,窟窿越来越大。 可本来就岌岌可危的夫妻关系,此时又一触即发。 阿红主张,把700平自建房卖掉,把卖房钱里的230万还债,剩下的买个小房子,夫妻俩相依为命,容身养老。 但阿伟不同意,故土难离,再说了,自建房是他一砖一瓦盖起来的,他不舍得卖掉,他主张再从另外一家银行贷230万,把债还了,就等于拆东墙补西墙。 可阿红可不想一把年纪了,再背负债务过日子,去银行贷款得夫妻两人签字,阿红不同意,阿伟就贷不了。 在夫妻僵持不下时,贷款利息蹭蹭往上涨,夫妻也彻底分崩离析,又到了分居闹离婚的地步。 最终,自建房还得卖,夫妻要分割财产,夫妻分歧再一次出现,阿红主张儿子的债两人一人一半,房子卖680万,她能分340万,去掉替儿子还的债,剩下的钱,她也够养老。 但房子标价680万,压根卖不出去,为了尽快出手,阿伟提出标价600万,阿红不同意,她要求,即使房子卖了600万,她也要分340万。 最终,这对夫妻再次起诉离婚,在儿子离世后,他们也即将劳燕分飞。 有人说,儿子的债,父母不用还,但有人指出,没看懂的人真多,说儿子死了不用还钱?问題是儿子沒死之前,他们拿自己的房子向银行抵押贷款帮儿子还债,儿子死了他们还款有问題吗? 《民法典》第18条规定: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阿伟的儿子是成年人,其因赌 博产生的债务属于个人债务,应由其独立承担。父母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无义务为成年子女的债务负责。 赌 博债务是非法债务,不受法律保护。根据《民法典》第153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因此,儿子欠下的1000多万赌债本身不具有合法性,父母无需偿还。 阿伟和阿红变卖家产、抵押房产的行为属于自愿代偿,但并非法律义务。父母代偿后,若儿子无力偿还,父母无权向儿子追偿。 《民法典》第1161条规定: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如果儿子死亡且留有遗产,父母作为继承人,需在继承遗产范围内清偿债务。但案例中,儿子自杀时债务尚未清偿完毕,且没提及遗产分配问题,因此父母无需承担剩余债务。 儿子的债务是个人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阿红作为配偶,无需承担偿还责任。 信源:第一帮帮团2025-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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