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辞退了一名47岁的老员工,因为他的工作年限已经超过10年,所以离职的时候,公司按照N=2的补偿给了他20万的补偿。2个月后,公司突然联系这位员工回来上班。公司表示愿意按照此前的岗位待遇给他。员工离职后,尚未找到新的工作,所以就同意了。谁知再次入职的时候,公司要求将此前的离职补偿还回来。员工自然是不同意。他认为之前被辞退的离职补偿跟这次入职并无关联。公司表示可以补偿你2个月的工资,但这次入职跟之前的待遇一样,所以要拿回补偿。此外,公司表示工龄也无法累计。问问大家,这种情况下,该员工怎么办?一边是工作,一边是补偿,到底怎么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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