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江苏盐城,一女子与相亲对象见面,一口气点了快7000元的菜,男子问她要不要点瓶红酒,女子毫不客气点了瓶2万元的红酒,男子一口没吃,借口上洗手间溜之大吉,女子含泪刷爆信用卡。女子十分委屈,没钱就不要出来相亲,20万元的酒自己都没点呢,并联系记者欲曝光男子,真相令人啼笑皆非! 2020年深秋的盐城,32岁的平面模特杨晓雯(化名)盯着手机屏幕,微信好友"Jack"的朋友圈里,最新一张照片是他坐在玛莎拉蒂驾驶座上,方向盘上的三叉戟车标在阳光下泛着冷光。 "晚上七点,蓝海国际酒店顶层餐厅,我订好了位置。"J ack的消息弹出时,杨晓雯正在试衣间换礼服,镜子里的她转身时,裙摆扬起的弧度恰好遮住了嘴角的笑意——这个自称"家族从事新能源产业"的男人,终于要从虚拟世界走向现实了。 当杨晓雯踩着十厘米高跟鞋出现时,Jack已经坐在靠窗位置,藏青色西装袖口露出的百达翡丽表链,与他朋友圈里的照片分毫不差。 "随便点,今天我做东。"。 服务员第三次添水时,杨晓雯注意到Jack的额头沁出细汗,她刚举起波尔多酒杯,就听见对方说"去趟洗手间"。 二十分钟后,经理递来账单时,杨晓雯的睫毛在账单上投下颤动的阴影:菜品6888元,红酒19800元,总计26688元。 杨晓雯的手机突然震动,Jack的消息是:"你是酒托吧?一顿饭吃两万多,当我傻?" 杨晓雯捏着信用卡的手青筋暴起,收银台的POS机发出刺耳的提示音——她的额度只剩3000元。 这出荒诞剧的转折发生在三天后,盐城某修车厂的监控显示,那个自称"Jack"的男人,正蹲在一辆奥迪Q5旁换轮胎,工作服上的"王建军"工牌格外刺眼。 警方调查发现,王建军(化名)的朋友圈照片,从豪车到名表,全部来自汽车论坛和奢侈品官网。 更令人啼笑皆非的是,他用来伪造身份的玛莎拉蒂,竟是客户送修的故障车,在餐厅门口停放的两小时里,他甚至没敢启动引擎。 面对记者镜头,王建军的辩解充满市井智慧:"我就想试试现在的女人是不是只认钱。" 他指着杨晓雯点的红酒:"这种酒成本不到200块,她肯定和饭店串通好了。" 而杨晓雯则在镜头前展示聊天记录:"他说自己年收入八位数,我点20000块的酒算过分吗?我那些做网红的朋友,一顿饭花十几万都是常事。" 双方各执一词,事件迅速登上本地热搜,网友们在"拜金女"和"骗子男"的标签间激烈站队。 戏剧性的高潮出现在派出所调解室,当民警调出餐厅监控时,画面显示王建军在洗手间待了15分钟,期间多次拨打110但未接通。 更关键的是,他手机里的"酒托举报群"聊天记录显示,他曾向群友咨询"如何识别酒托",并计划将杨晓雯的行为录制成视频上传网络。 而杨晓雯的消费记录则显示,她当天使用的信用卡,在三个月内有17笔超过1万元的消费,其中5笔发生在高档餐厅。 这场看似简单的纠纷,实则触碰了多重法律边界: 1、虚构身份的法律定性 王建军的行为涉嫌违反《刑法》第280条,其伪造身份信息的行为已构成伪造身份证件罪。 根据江苏高院相关判例,若伪造身份用于实施诈骗,将面临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而他在相亲过程中虚构富二代身份,诱导杨晓雯进行高额消费,可能构成民事欺诈。 根据《民法典》第148条,受欺诈方有权请求撤销民事法律行为。 2、高额消费的法律界定 杨晓雯的消费行为是否构成恶意消费,是案件争议焦点。 王建军主动承诺买单,且未在点餐时提出异议,法院可能认定其行为构成赠与,杨晓雯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明知消费金额的情况下点餐,需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3、酒托指控的举证责任 王建军指控杨晓雯为酒托,需提供证据证明其与餐厅存在共谋,根据《刑法》第266条,诈骗罪需满足"虚构事实、隐瞒真相"且"非法占有为目的"。 从现有证据看,杨晓雯的消费记录虽显示其频繁出入高档场所,但无证据证明她与餐厅存在分成协议。而王建军在点餐时未提出异议,事后拒付的行为,可能构成《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的寻衅滋事。 这场耗时三个月的纠纷,最终在警方调解下达成和解,王建军支付1.3万元餐费,杨晓雯删除所有曝光视频。 当杨晓雯再次经过蓝海国际酒店时,橱窗里的新款礼服正在灯光下流转,而王建军仍在修车厂拧着生锈的螺丝。 两人的人生轨迹,如同两条相交线,在那个深秋的夜晚短暂碰撞后,又各自滑向不同的方向。 当虚拟身份成为社交通行证,当消费能力被等同于人格价值,法律与道德的边界正在经历前所未有的考验。 对此,您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 文中均使用化名 创作来源: 小强热线浙江教科,《网友初次约会点2万多火锅,男方:感觉自己被骗了!双方发生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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