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日晚,@小米法务部发文:
近日,就小米公司与自媒体“民之力”(又名“网络一兵”)网络侵权责任纠纷一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法院认定被告存在侮辱、诽谤行为,侵害了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判令被告删除在抖音、头条、哔哩哔哩、西瓜视频、快手、微信视频号、微信公众号平台账号内发布的侵权内容,发布声明消除给小米公司造成的负面影响,并赔偿小米公司各项损失共计6万元。
法院认为:1.被告发表的言论造成小米公司社会评价的降低,且超出舆论监督的合理范围。2.被告发表的部分言论具有明确的侮辱、贬损性,且缺乏事实依据,构成侮辱、诽谤,侵犯了小米公司名誉权。
目前一审判决已生效。
在此,我们严正提醒,网络不是法外之地,对造谣、抹黑的侵权行为,小米将持续以法律手段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感谢大家一直以来对小米的关注和支持。
并晒出该博主的道歉信和判决书。
道歉信中,该博主表示“这些视频造成公众对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产生负面认知,对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品牌形象均造成了严重的损害。经法院判决认定,我的行为严重地侵犯了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的名誉权,对此我深感愧疚与悔恨!在此,我向雷军先生及小米公司致以我最诚挚的歉意!”
对此,有网友觉得,这样的处罚力度太轻:
数码KO:以后建议封号处理,六万人家根本不在乎。
童话镇里阿婆说弦上有春秋:能不能继续起诉,并且往死里罚,你看看当事人的道歉像是真心的吗,到处充满了阴阳味。
一只燕子两只鹰:应该让他本人录视频道歉。
科技Finder:要我说,对于这类群体,赔偿是一方面,还要努努力争取禁言封号处理。你要知道的是,败诉和赔偿可以被他们恬不知耻地当做荣誉勋章。但你要是让他们禁言封号了,没有了恰黑米饭的收入来源,那才是让他们真正破防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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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军微博已开启评论限制
同在5月14日,雷军更改微博设置,只允许关注100天以上的粉丝评论。
雷军此前曾在个人微博称,“过去一个多月,是我创办小米以来最艰难的一段时间”,该话题当日迅速冲上微博热搜榜第一。
雷军还表示,这段时间静下心来,仔细思考,确实有一些收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