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头现硬核交警!上海,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撞上汽车,交警到场后迅速调监控,直接判女子全责,汽车车主无责。女子受伤还想甩锅,称车主该负责,交警霸气驳回,强调车主正常直行,女子应自担后果。这波操作被人民日报点名表扬,网友直呼交警都该学学。这事让大家看到,只有严格执法,才能让交通秩序更有序,大家出行更安心。希望这样的硬核执法能越来越多!
(来源:环球网)
据环球网报道,有个女子骑着一辆电动车,在路口等红灯。红灯亮着,周围的车辆都规规矩矩地停着,可这女子却有些按捺不住了。
她左看看右看看,见周围没什么车,便一拧车把,打算在红灯还没变绿的时候就左转。
就在这时,一辆正常直行的小汽车开了过来。小汽车车主根本没想到会有人闯红灯,等反应过来的时候,已经来不及刹车了。
“哐当”一声,电动车和小汽车撞在了一起。女子从电动车上摔了下来,疼得直咧嘴。
很快,交警就赶到了现场。交警一到,就立刻开始了解情况。他先是安抚了一下受伤的女子,然后迅速调取了路口的监控录像。
监控里清清楚楚地显示着,女子是在红灯亮着的时候强行左转,才导致了这起事故。交警看完监控,心里就有了数,他直接判定女子全责,汽车车主一点责任都没有。
女子一听交警的判定,顿时就不乐意了。她从地上爬起来,顾不上身上的疼痛,直接嚷嚷起来:我都受伤了,他怎么也得负点责吧!
女子觉得,自己虽然闯红灯了,但毕竟受伤了,汽车车主应该赔她点医药费啥的。
交警听了女子的话,那叫一个干脆,他一脸严肃地驳回道:人家正常直行,你闯红灯还怪人家?自己闯的祸,自己扛!
交警的声音不大,但却充满了威严,周围的人都听得清清楚楚。大家听了交警的话,纷纷拍手叫好,觉得交警这话说得太在理了。
女子见交警这么坚定,还想再争辩几句,可交警根本不给她机会。
交警耐心地跟女子解释,交通规则是每个人都必须遵守的,闯红灯本身就是违法行为,出了事故,就应该自己承担责任。
女子听了交警的话,虽然心里还是有些不服气,但也不好再说什么了。
这事后来被人民日报点名表扬了,网友们也纷纷在网上留言,直呼交警都该学学这位上海的硬核交警。
针对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车辆、行人应当按照交通信号通行;遇有交通警察现场指挥时,应当按照交通警察的指挥通行;在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上,应当在确保安全、畅通的原则下通行。
女子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显然违反了该条款。
对于汽车车主,其正常直行,遵守了交通规则,不存在违法行为。
女子骑电动车闯红灯的行为首先会面临行政处罚。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九条规定: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女子闯红灯属于违反道路通行规定,交警有权对其处以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在民事赔偿责任方面,女子闯红灯导致与汽车相撞,造成自身受伤以及可能对汽车造成的损害,她需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
由于是女子全责,汽车车主因事故产生的车辆维修等合理费用,女子应予以赔偿。如果女子因受伤产生了医疗费等损失,因其自身存在过错,不能要求汽车车主承担赔偿责任。
此事件中不存在刑事处罚的情形,因为该事故未达到刑事犯罪的程度。
不过,若女子闯红灯行为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导致他人重伤或死亡,且女子在事故中负主要或全部责任,那么根据《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女子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每一位交通参与者,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否则不仅可能面临行政处罚,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在严重情况下会受到刑事处罚。
大家都觉得,要是所有的交警都能这么秉公执法,不偏不倚,那路上的那些闯红灯的电动车和行人,估计都得好好掂量掂量了。
交通事故少了,大家出行也能更安心了。这位交警用自己的行动,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交通规则课,也让大家看到了法律的公正和威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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