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炸裂!广西,一女子穿轻薄睡衣,躺在门口乘凉,一46岁男子路过,见女子长得漂亮,还眯着眼,竟趁其不备,上前摸了她胸部一把!女子被惊醒,男子立即逃跑,不料女子丈夫赶来,将其抓住暴打一顿!事后,女子丈夫赔偿5万,可男子嫌少,又将女子丈夫告上法院索赔近2万! (来源:裁判文书网)
这天晚上,46岁的谭晓东在隔壁村朋友家吃完饭,微微摇晃着身子走到院子里。
桌上的几杯小酒让他的脑袋有些发沉,脸颊泛红,意识也变得模糊起来。
他跨上自己那辆老旧的摩托车,发动引擎,沿着乡间小路往家赶。道路两旁的树木在风中沙沙作响,偶尔有几只归巢的鸟儿从头顶飞过。
路过一户人家时,谭晓东的目光被门口树下的景象吸引住了。
只见躺椅上,一名女子正惬意地睡着,她穿着清凉,姣好的面容在余晖的映衬下显得格外动人。
酒精的作用下,谭晓东的胆子莫名大了起来,他鬼使神差地停下摩托车,脚步踉跄地朝着女子走去。
四周寂静无声,只有他粗重的呼吸声在空气中回荡。他一个箭步上前,颤抖着伸出手,朝着女子的胸部摸去。
“啊!”付莉莉瞬间惊醒,看到眼前陌生的、浑身酒气的男子,以及他脸上不怀好意的笑容,立刻明白了发生了什么。
她惊恐地尖叫起来:“老公,快出来抓流氓!”尖锐的呼救声划破了乡村的宁静。
谭晓东如遭雷击,瞬间清醒过来,酒意也消散了大半。他慌了神,转身就往摩托车跑去,手忙脚乱地想要发动车子逃离现场。
然而,还没等他加速,付莉莉的老公李春生已经拿着半截砖头冲了出来。李春生满脸怒容,双眼通红,看到正准备逃跑的谭晓东,心中的怒火再也压抑不住。
他快步追上前去,抡起砖头就朝着谭晓东的头砸去。“砰”的一声,谭晓东的摩托车失去平衡,重重地倒在地上,他也摔倒在地,头部传来剧烈的疼痛。
这时,听到呼叫的李春生的弟弟也赶了过来,兄弟俩怒不可遏,对着倒在地上的谭晓东就是一顿拳打脚踢。
谭晓东双手抱头,不停地求饶:“别打了,别打了,我错了!”
但愤怒中的李春生兄弟根本听不进去,拳脚如雨点般落在他身上。好在这时,一位路过的村民听到动静,急忙跑过来拉开了双方。
浑身是伤的谭晓东挣扎着爬起来,拖着疼痛的身体回了家。当晚,他的脸部肿得老高,每动一下都钻心地疼。
第二天,实在无法忍受的他去了医院检查,结果显示头骨多处骨折和软组织损伤,构成轻伤一级,医生要求他必须住院治疗。
谭晓东又气又恨,觉得自己吃了大亏,于是果断报了警。警方很快将李春林和李春生抓获,两兄弟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了代价。
他们赔了谭晓东5万医药费,在获得谭晓东谅解后,分别被判刑7个月和8个月并缓刑1年。
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可谭晓东的病还远远没有痊愈。后续的治疗又花去了近1.9万,这对于并不富裕的他来说,是一笔不小的数目。
他再次找到李春林两兄弟,希望他们能承担这笔费用。然而,两兄弟却表示已经没钱了,拒绝了谭晓东的要求。
谭晓东心中的怒火再次被点燃,他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和不公平的对待。一怒之下,他将李春林和李春生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剩下的1.9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谭晓东摸付莉莉胸部的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猥亵他人的,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谭晓东趁付莉莉熟睡之际,以触摸胸部的方式实施猥亵的违法行为,应当受到治安管理处罚。
2、如何看待李春林兄弟的反击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十条,正当防卫必须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且不能超过必要限度。
谭晓东在逃跑时,不法侵害已经结束,此时李春林兄弟的攻击属于防卫过当,用砖头拍头、拳打脚踢应属于故意伤害。
李春林兄弟积极赔偿5万元并取得谭晓东谅解,但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缓刑适用需考虑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法院最终判处7-8个月有期徒刑并适用缓刑,判决合理。
3、谭晓东再次主张医疗赔偿的主张是否合理?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李春林兄弟俩故意伤害罪证据充分,有刑事判决支持,应承担赔偿责任。
不过,法院也认为,谭晓东猥亵李春林妻子有过错在先,不仅背道德而且违法,是冲突的直接原因,也应对自己受到伤害承担部分责任。
最后法院判决李春林兄弟承担60%责任,谭晓东承担40%责任,考虑到两兄弟已经赔偿5万,对剩下的1.4余万(法院重新核定)赔偿60%,也就是8896元。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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