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一男子上夜班,可楼上小孩奔跑的声音,让他白天没法休息,多次沟通甚至报警都不行,男子一怒之下,在空调上架起音响,对着楼上播放了2个月鬼叫声和哀乐,直接导致楼上邻居抑郁,小孩休学被送回老家!忍无可忍的邻居,将男子告上法庭索赔2万,而法院这么判!
(来源:厦门日报)
10楼的高俊风最近被烦心事缠得脱不开身,整个人都憔悴不堪。他的工作是在电子厂流水线上检测产品,每天晚上10点到早上8点,高强度工作精神必须高度集中。
每天清晨结束工作,拖着像灌了铅一样沉重的双腿,走进电梯,满心期待着能回到家倒头就睡,好好补补觉。
然而,每次他刚躺到床上,还没来得及进入梦乡,楼上就热闹起来。“咚咚咚”,是孩子在家中奔跑的声音,像有无数个小鼓在头顶敲打。
“吱呀——”,是挪动桌椅的声响,尖锐刺耳,仿佛要刺穿他的耳膜;还有孩子玩玩具时发出的各种嘈杂声,此起彼伏,没完没了。
起初,高俊风还能自我安慰,告诉自己孩子活泼好动是天性,偶尔忍一忍就过去了。
可日子一天天过去,这种噪音几乎每天都准时“报到”,他白天根本无法好好休息。
晚上工作时,困意如潮水般袭来,眼睛都快睁不开,注意力也难以集中,好几次差点出了工作差错。烦躁、焦虑的情绪在他心里不断蔓延,他再也坐不住了。
高俊风鼓起勇气爬上11楼,敲响了范小丽家的门。
高俊风强压着心中的不满,尽量语气平和地说:“您好,最近您家孩子白天在家活动的声音有点大,我上晚班,白天休息不好,晚上工作都没精神了。您看能不能管管孩子,在家动静小点?”
范小丽听后,脸上露出歉意的笑容,连忙点头答应:“实在不好意思,孩子太调皮了,我以后一定注意。”
可让高俊风失望的是,这次沟通并没有起到什么效果。第二天,楼上的噪音依旧准时响起,丝毫没有减弱的迹象。
他又多次上门沟通,每次范小丽都态度很好地道歉,承诺会改正,可情况却没有任何改善。高俊风的耐心被一点点耗尽,愤怒和绝望在心中疯狂滋长。
忍无可忍之下,高俊风选择了报警。民警很快来到现场对两家进行了调解,范小丽当着民警的面,再次保证会约束孩子的行为。
可等民警走后,一切又恢复了原样。高俊风气得直跺脚,心中的怨恨彻底爆发:“既然你们不顾及我的感受,那我也不客气了!”
高俊风跑到市场上,咬牙买了一个大功率音响,将它安装在自家空调挂机上对着11楼。然后,他收拾了一些生活用品,搬离了家中。
此后,他通过手机遥控音响,开始了自己的“报复计划”。有时,他会让音响播放一整天一夜的哀乐,那低沉、阴森的声音对着11楼播放。
有时,大白天突然响起刺耳的鬼叫声,吓得范小丽一家心惊肉跳;还有时,在寂静的半夜,闹钟响铃的声音毫无征兆地响起,打破夜的宁静。
这下,轮到范小丽一家崩溃了。他们不知道噪音什么时候会突然响起,一家人整天提心吊胆,吃不好也睡不好。
原本活泼可爱的孩子,因为频繁被噪音惊吓,根本无法安心学习。无奈之下,范小丽只好让孩子暂时休学,送回老家暂避。
而范小丽自己,连续两个月被噪音折磨,整个人精疲力尽,原本明亮的眼睛布满血丝,脸上也没了往日的光彩。
她开始整夜整夜地失眠,精神状态越来越差。到医院一检查,竟然患上了抑郁症!
范小丽也选择了报警。民警对高俊风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高俊风表面上答应不再播放噪音,可没过几天,鬼叫声又再次响起。
范小丽彻底绝望了,这一次,她不仅报了警,还直接将高俊风告上了法院,要求他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和惩罚性赔偿1万。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事呢?
1、如何看待范小丽孩子制造噪音的行为?
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八条,不动产相邻权利人应遵循“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原则处理相邻关系。
范小丽家孩子白天频繁跑动、挪动桌椅产生的噪音,已超出正常生活容忍限度,严重影响楼下高俊风的休息权,构成相邻权侵权。
2、如何看待高俊生的反击行为?
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的“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行为。
即便其行为发生在自己家中,但若噪音超出《声环境质量标准》夜间(22:00-6:00)45分贝的限值,且经公安机关警告后仍不改正,可被处以200-500元罚款。
民警两次批评教育后,高俊风仍继续实施噪音干扰,相对范小丽孩子白天发出的噪音,高俊生日夜随机播放哀乐影响程度更加恶劣。
3、法院该如何审理呢?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范小丽孩子制造噪音在先,但没有直接证据显示达到法定处罚标准。
经专业机构检测,高俊生半夜播放哀乐,致使范小丽家中噪音超过45分贝,对其一家产生了严重影响,也与范小丽患病有因果关系。
因此,法院酌情判决高俊生赔偿范小丽3000元精神费。至于惩罚性赔偿,因没有证据显示高俊生的噪音对环境和小区其他人有影响,因此不予支持。
对于此案,大家怎么看?
(文中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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