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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岳阳,男子和女子才认识四天,就提出要给对方买宝马。然而,由于男子自己征信有问

湖南岳阳,男子和女子才认识四天,就提出要给对方买宝马。然而,由于男子自己征信有问题无法办理按揭,便让女子去申请车贷,并承诺负责后续还款。结果女子也不符合车贷申请条件,男子竟提议让女子的女儿去申请信用借款。女子同意后,款项虽然成功批下来,但她不仅没提到车,还莫名背上10万债务,而男子却消失得无影无踪 。 据河南民生频道5月17日报道,张女士41岁,目前单身,她非常渴望有伴侣疼爱自己。这时,一位媒人向她介绍了一位“优质男士”,称此人有车有房有实力,跟着对方一定不会受苦。 张女士信以为真,便与男子见面。该男子长相普通,但自称在郑州有房、有生意,想找一个像张女士这样漂亮、会过日子的好女人。张女士被对方一阵夸赞,又看到对方似乎实力不错,符合自己心仪伴侣的标准,于是同意与对方相处。 男子为了表达诚意,在相处第四天,就主动提出给张女士买车。这让张女士十分高兴,心想对方确实有经济实力,不然不可能这么短时间就提出购车。 不过,男子并非全额购车,而是需要贷款。张女士心中有些疑虑,原以为对方是大富翁,没想到还需贷款买车。但对方诚意十足,要给自己买宝马车,这份心意也不简单,于是她怀着期盼继续与男子交往。 随后,男子又告诉张女士,自己征信有问题,贷不了那么多钱,希望张女士用身份证帮忙贷款。张女士感到诧异:“你要买车给我,要么一次性付款,要么自己贷款,怎么现在让我贷款给自己买车?这哪能体现你喜欢我?” 可男子解释道:“我就是因为喜欢你,等不及生意资金周转,才想现在就给你买。你只管贷款,我资金一周转过来,马上把钱还上,车子照样是你的。”张女士觉得有道理,做生意资金偶尔周转不灵很正常。但她表示自己征信也有问题,无法贷款。 最后,男子提议:“那就用你女儿的身份信息贷款吧,她应该没问题。”张女士觉得可行,便带着女儿来到二手车行。当时,车行老板苦口婆心地劝张女士的女儿:“我要是有你这么大的闺女,绝对不会让你受一丁点儿罪,别听你妈妈的,不要轻易贷款。” 然而,在男子和张女士的再三承诺下,称过不了十天半个月就会还钱,不会对女儿有任何影响,女儿最终同意帮忙贷款10万元。 10万元贷款到账后,二手车行却无法将车交付给男子,因为首付8.5万,男子只交了4.5万,还差4万。男子拍着胸脯保证:“明天我就带钱来提车。”张女士满心欢喜,与男子商讨起订婚事宜。 订婚是男子之前主动提出的,他称母亲已买好五金,还商量好给张女士26万彩礼。既然对方承诺买车,又有这些约定,张女士便主动和男子确定订婚仪式,男子也深情地说:“那我们16号在某酒店举行订婚仪式吧。” 张女士开心地告知亲朋好友,邀请他们16号到酒店参加订婚宴。她一边筹备订婚,一边等着男子把宝马车开回来,却迟迟不见车和人。张女士赶紧打电话,男子却已失联。她察觉事情不对劲,赶到二手车行询问,才得知男子第二天并未来补交4万元提车。 这时,张女士意识到男子不靠谱,便要求二手车行负责人撤销女儿的贷款。对方表示:“哪能说买就买,说不买就不买,说撤销贷款就撤销?现在贷款已到账,要撤销我就得付违约金。” 无奈之下,张女士找来记者帮忙。经多方联系,三方终于坐下来协商。最终,协商结果为:男子已付的4.5万元不退,用于二手车行支付银行违约金和弥补自身损失,同时撤销张女士女儿的贷款。 张女士也向二手车行赔礼道歉,她此前曾误会车行与男子合谋骗自己,实际情况是:男子早在4月24日就看上了这辆车,但因自身无法贷款,便想找人帮忙贷款购车。因此,5月2日结识张女士后,5月6日他就提出要给张女士买这辆车。 事情真相大白,网友们纷纷感叹,张女士行事太过草率,才相处几天就轻信他人,还让女儿贷款10万,实在太冒失。怎能为了自己的幸福,将女儿置于风险之中?幸好事情最终得到妥善解决,没有给女儿造成不良影响。 一、女子让女儿贷款,女儿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如果贷款合同是以女儿名义签订,从法律上说,女儿就是债务人。 根据《民法典》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一旦还款出现问题,女儿的个人信用会受损,银行等贷款机构会向女儿追讨欠款,严重时可能会被起诉,资产可能被强制执行。 对于这件事,大家又是如何看待的呢?(文中人物均为化名,素材来源于:河南民生频道2025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