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5月19日,温州宏丰电工合金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股份173,005,960股(占公司总股本39.56%)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计划自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不超过437万股公司股份,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减持主体情况
减持主体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晓先生。截至公告披露之日,陈晓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73,005,9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9.56%。
减持计划详情
减持原因:偿还股票质押存量债务等。
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减持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窗口期不减持)。
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二级市场价格确定。
承诺履行情况
限售与减持承诺:2011年2月,控股股东陈晓先生在《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承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转让或委托他人管理直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离职后半年内,不转让所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不超过本人直接持有(或控制)的发行人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
增持承诺:2015年7月,陈晓先生计划未来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票总金额不低于2600万元人民币;2024年2月,陈晓先生计划自2024年2月6日起6个月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金额合计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2024年2月6日增持金额)。截至公告披露日,陈晓先生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未出现违反情形。
风险提示
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具有不确定性,陈晓先生将根据市场情况、公司股价等情形决定具体减持计划。减持时间、数量、价格存在不确定性。本次减持计划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且未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公司不存在破发、破净情形,最近三年累计现金分红金额未低于最近三年年均净利润30%,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减持符合相关要求。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将严格遵守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投资者需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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